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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重庆市教委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第二次集中结题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二级部门: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集中清理及结题工作的通知》渝教办函﹝2017﹞200号,按照市教委的相关要求,每年6月及10月将开展市教委项目集中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要求:

1、正常结题的项目,按照各课题组与市教委签订的合同要求进行结题。

2、针对2014年(含2014年)以前立项课题,项目成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a学术专著: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为第一作者,完成10万字以上的字稿,正式出版,暂未出版的附相应证明。

b系列论文: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须公开发表3篇以上同申报主题相同的论文,其中至少1篇在南京大学版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或北京大学版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委托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专项项目等须公开发表2篇以上同申报主题相同的论文,其中至少1篇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

c研究报告:2.5万字以上,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需证明材料):成果获得省部级领导批示;成果被厅局级以上相关部门采纳或写入文件,同时公开发表主题相关学术论文1篇。

 

二、结题材料。

满足以上结题条件者,项目负责人向所在高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门申请结题,并提交结题材料如下:

1.《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见附件);

2.《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

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XX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或《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合同书》;

4.有变更事项的需提交《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5.项目成果(出版的著作、论文或研究报告复印件); 

6.其他证明材料。

 

三、提交材料的时间和要求。

以上材料须按标号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达到结题条件的项目,请于2018年10月15日前办理集中结题,报送结题材料,并将结题清理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到社科处电子邮箱。

电话:62769030

社科处电子邮箱:ctbukyc@126.com

 

 

 

 

                               社科处

                             2018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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