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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的通知

校内各二级部门: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9]1号)转发给你们,望认真学习贯彻,组织申报。

 各申报部门请认真审核申报人资格,同年度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再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报送的纸质材料包括:(1)审查合格的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投标书》一式7份(原件1份,复印件6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活页6份。(2)加盖公章的用统一表格制作的申报数据汇总表。同时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逾期恕不受理。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9年3月1日

材料报送邮箱:ctbukyc@126.com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厚德楼7007办公室

   话:62769030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教育科学研究院(所),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全军军事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部内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于2019年1月7日至3月15日开展2019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本年度只设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申报。同年度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课题组织申报办法详见附件。

                       教育部办公厅

                2019年1月4日

 

 

 

                    社会科学处

                    2019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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