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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重庆市教委项目集中结题的通知

校内各二级部门:


      为进一步强化和规范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过程管理,切实做好2019年度集中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集中结题工作上半年于6月开展,下半年于11月开展。结题材料提交到社科处时间为:2019年6月3日、2019年11月4日。
(一)2016年(含2016年)以前立项项目达到结题条件者需全部参加6月份集中结题;未达到结题条件者由所在二级部门督促项目负责人加快研究进度参加11月份集中结题,无法按期完成者作撤项处理。
(二)2017年以后(含2017年)立项项目达到结题条件者6月、11月均可参加集中结题;未按期结题者,可办理延期手续(需填写重要事项变更表,一式三份)。
(三)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和参加重庆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阐释专项项目全部参加2019年度集中结题,原则上不再延期。当前研究成果已满足重大项目结题条件者,为便于划拨项目追加经费,请于4月30日前提交结题材料,其他项目参加6月或11月集中结题。
(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阐释协同创新团队项目于11月份进行中期检查,提交中期检查报告。
      二、结题条件
     根据2019年1月印发的《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精神,此前立项的市教委人文社科项目的管理以项目合同书约定为准。
(一)2018年(含2018年)以前立项项目,申请结题的课题研究成果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学术专著: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完成10万字以上的字稿,正式出版。暂未出版的附采用证明。
2.系列论文: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须公开发表4篇以上同申报主题相同的论文,其中至少2篇在中文核心期刊以上发表;委托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专项项目等须公开发表2篇以上同申报主题相同的论文,其中至少1篇在中文核心期刊以上发表。
3.研究报告:2.5万字以上,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需证明材料):成果获得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重视和关注;成果被厅局级以上相关部门采纳或写入文件。
(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和参加重庆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阐释专项项目结题申请结题的课题研究成果应符合下列条件:
1.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按照重大项目办理结题,并追加项目经费2万元于下一年度拨付,用于项目跟踪研究:
(1)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在《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经济日报》(理论版)、《求是》或在本学科排前3名(综合类排前10名)的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与项目密切相关的理论文章或学术论文1篇以上。
(2)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完成与项目密切相关的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1件以上的。
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按照重点项目办理结题:
(1)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在《领导决策参考》、《决策建议》、《重庆社科智库成果要报》、《重庆日报》理论版或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与项目密切相关的理论文章或学术论文1篇以上。
(2)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完成与项目密切相关的成果被厅局级上政府实务部门采纳1件以上的。
      三、结题材料
     满足以上结题条件者,项目负责人向所在高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门申请结题,并提交结题材料如下:
(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
(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XX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或《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合同书》。
(四)有变更事项的需提交《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五)项目成果(出版的著作、论文或研究报告复印件)。 
(六)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须按标号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 四)注意事项:
       2017年(含2017年)以后立项项目提交纸质件三份,并在市教委人文社科项目管理系统提交电子文档进行审核。审核合格者,由教委印发结题证书。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受理:
1.未达到结题条件者。
2.结题材料不规范,材料不全者。
3.把关不严,未按照要求组织鉴定者。
4.个人报送结题材料者。                                                                
 
      
材料提交要求:
1、结题材料提交到社科处时间为:2019年6月3日、2019年11月4日。
2、材料按上述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3、集中结题一览表电子版发社科处邮箱: ctbukyc@126.com,注明“姓名+教委集中结题”。
4、后附2019年度集中结题工作答疑,请大家仔细阅读。
 
 
联系电话:62769030
邮箱: ctbukyc@126.com
 
 
  
 
                                                                                                                                                       社科处
                                                                                                                                                2019年4月15日

 
附件3:
2019年度集中结题工作答疑
1.逾期未结题项目应结题时限如何确认?
答:截至2019年6月30日应结题的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项目。项目结题时限可查看立项合同书,无法确认的可以咨询工作人员。一般来说,2016年以前(含2016年)立项的课题均已到结题时限,经批准同意延期结题的项目以延期后的结题时限为准。
2.参加集中结题项目类型有哪些?
答:参加项目清理和集中结题的项目包括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规划项目、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党建纪检专项、三精系列项目和2013-2016年立项的市教委高校辅导员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项目、重大理论研究阐释专项等。
3.结题时项目成员可以变更吗?
答:一般情况下不得变更项目成员。项目负责人已经不是本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可由项目组成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4.2019年立项项目可以参加11月的集中结题吗?
答:不可以。根据2019年印发的市教委人文社科项目管理办法,项目研究时间为1-2年,一般于次年起办理结项(合同书另有约定的除外),对应结项工作具体要求将于2020年集中结项时予以通知。
5.2016年(含2016年)以前立项课题还可以延期吗?
答:不可以。学校需按照立项合同规定的期限要求,对2016年(含2016年)以前立项课题研究情况进行清理,对逾期未结项项目进行督促指导,并提出整改建议。确需撤项的,由项目申报人填写《市教委人文社科项目变更申请表》,按相关程序办理。
6.项目撤项后经费如何处理?
答: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负主体责任,应当按照我市相关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政策,制定本单位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终止实施的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组织财务审计并按规定退回全部剩余资金,如有违规使用的资金应当一并退回。
7.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阐释协同创新团队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如何提交?
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于11月份集中结题时报送。报告内容应包括团队建设基本情况情况、取得的初步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和下一步工作打算,不超过3000字。团队成立后已推出高质量研究成果的,须将成果复印件一并报送市教委。

 

上一条:关于开展高水平科研创新平台培育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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