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凝练科研主攻方向的通知
时间:2023年08月06日 16:03 作者: 查看:
各学院、独立科研平台: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四个面向”,持续深化有组织的科研,积极布局重要科研方向、重大科研平台和重点创新团队,学校决定开展科研主攻方向的凝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四个面向”,强化有组织科研,更好服务国家和区域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现实问题和紧迫需求。
二、基本目标
各学院(独立科研平台)通过组织梳理和凝练科研主攻方向,明确学科方向、学院主攻方向、平台科研方向之间的内在联系,形成具有自身特色与优势的科研方向体系,为后续开展项目申报、科研绩效评定、人才引进、学科评估及团队建设等提供指导,提升学校的创新能力及社会服务水平。
三、基本原则
1、各学院(独立科研平台)要积极开展有组织科研,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凝练特色、集聚优势、集中力量、精准发力,着力培育有重大影响力的科研主攻方向。
2、各学院(独立科研平台)要高度重视,所形成的科研主攻方向将作为学校后续各类项目申报、科研管理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要求学院在后续项目申报、设备购置、科研绩效分配等方面对科研主攻方向有所倾斜。
3、科研主攻方向(自科类)要突出“四个面向”,紧盯国家、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建议确立一个重点应用研究方向,致力于打造“一院一品”,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成果转化应用。
4、科研主攻方向(社科类)要围绕构建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建议确立一个重点资政服务研究方向,积极对接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资政研究,产生有影响力的决策参考和政策建议等智库成果。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独立科研平台)要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充分参与到科研主攻方向的凝练工作,建议科研主攻方向数量为3-5个,并明确各个科研主攻方向未来5年的重大产出。建议各学院、平台按照商工融合的要求,至少论证设立1个交叉研究方向。
2、依托学院建设的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平台,需要结合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其建设重点,确定实验室的主攻方向及研究人员。后期平台运行经费拨付及绩效考核,原则上以本次确定的研究方向及研究人员为准。
3、各学院(独立科研平台)要充分发挥校外专家的作用,组织校外专家参与科研主攻方向凝练的论证或评审。
4、所形成《**学院(独立科研平台)科研主攻方向汇总表》(附件1)、《依托学院建设的科研平台主攻方向汇总表》(附件2)要经过教师和科研人员充分讨论、学院或科研平台学术分委员会评议、党政联席会讨论等环节,并在单位内公开。
五、工作安排
1、7月24日—7月30日,学校启动科研主攻方向的凝练工作;
2、8月—9月,各学院(独立科研平台)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科研主攻方向的讨论、论证及制定工作,梳理凝练各学院(独立科研平台)科研主攻方向;
3、9月11日—9月22日,各学院(独立科研平台)形成的科研主攻方向完成评审、评议等环节;
4、9月25日,各学院(独立科研平台)提交《附件1:***学院(平台)科研主攻方向汇总表》《附件2:依托学院建设的科研平台主攻方向汇总表》和《附件3:***学院(平台)科研人员科研方向汇总表》,纸质版各一份,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六、联系方式
社科类: 62769030,邮箱:ctbukyc@126.com;
自科类:62769787,邮箱:ctbukyckjk@126.com。
科研处
2023年8月4日
附件1-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