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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凝练学科科研方向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独立设置科研平台: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学科方向论证凝练工作,统筹布局科研主攻方向,构建“学科—平台—团队—人才”四位一体的学科科研组织体系,强化有组织科研,塑造科研优势,着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支撑学科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学科方向和科研平台主攻方向的凝练工作,一体化布局学科方向、平台科研方向、科研团队主攻方向,厘清各层级科研方向之间的内在联系,为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及教师的科研工作提供指引。通过组织教师选择学科归属,汇聚形成学科建设基本队伍。通过组织科研骨干教师与科研平台双向选择,促进科研平台建成一支高水平学术队伍。学科方向和科研平台主攻方向经审议通过后,将成为今后学校开展科研资助、科研绩效评定、人才引进、学科评估、学术评议、平台和团队建设、学科科研资源配置等方面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主要任务

(一)论证凝练特色优势学科方向。

按照“分类发展、突出重点、明确定位”的原则,各学院要研究确定各一级学科的发展定位。各学院根据学校已招生备案的二级学科方向/专业学位领域,参照《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简介及其学位基本要求》(2024年1月),针对每个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的建设发展,结合教学学院和科研机构学科建设年度基本任务要求,论证凝练3-5个特色优势学科方向(二级学科)。市级一流学科、市级重点学科由学科建设牵头单位统筹组织方向论证。拟培育发展的一级学科严格参照《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简介及其学位基本要求》(2024年1月),确定二级学科方向。

(二)凝练平台科研主攻方向及制订科研团队规划。

各学院(独立设置科研平台)应围绕确立的学科方向,组织所属科研平台凝练科研主攻方向。一是在系统把握平台的依托学科、发展定位、使命愿景基础上,凝练3-5个相互关联、相互支撑、内在统一、特色鲜明的科研主攻方向,每个主攻方向均须明确所支撑的二级学科方向(不局限于本学院的学科),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服务国家和地方重大需求,聚焦重大科学问题、技术问题、工程问题、理论命题、现实问题、政策问题等,围绕科研主攻方向,论证制订科研团队建设规划。

(三)组织教师选择学科方向归属

各学院组织全体教师,按照自愿自主原则,选择确定本人的(二级)学科方向归属,形成学科建设的基本队伍。教师选择学科方向归属不受人事关系限制,可根据自身教学科研工作实际需要,跨学院选择学科方向归属。

(四)组织科研平台组建骨干学术队伍

各学院组织科研骨干教师,按照“自主自愿、双向选择”的原则,在学校所有重点科研平台中,选择1-2个平台作为学术关系归属(同类型科研平台只能选择1个)。科研平台要通过主任办公会或学术委员会审议等方式,按照“双向选择”原则,明确是否同意教师的学术归属选择并给与正式回复。科研平台要主动开展工作,面向全校教师,动员本领域科研骨干加入平台学术队伍,组建本平台学术骨干力量,切实解决平台建设“空心化”问题。在此基础上,学校适时组织科研平台办理专兼职人员学术聘任手续。本轮工作后,对仍未建成一定规模专兼职人员队伍的科研平台,学校将不再给予资源配置。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独立科研平台)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集聚优势、培育特色、突出重点,按照学科发展需要,着力凝练培育有重大影响力的科研主攻方向,为开展有组织科研提供指引。

(二)自然科学类科研平台主攻方向要坚持“四个面向”,瞄准国家、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同时建议确立一个重点应用研究方向,致力于打造“一院一品”,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人文社科类科研平台主攻方向要立足于构建中国自主知识体系和提升咨政服务能力,同时建议确立一个重点资政服务研究方向,积极对接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资政研究,产生有影响力的决策参考和政策建议等智库成果。建议各科研平台按照商工融合的要求,至少凝练设立1个学科交叉研究方向。

(三)各学院(独立科研平台)要准确传达本次工作的意义、目标和有关要求,动员教师积极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

(四)学科方向、科研平台主攻方向、团队建设规划要经过教师和科研人员充分讨论,并组织专家论证。学科方向原则上应通过牵头单位学术分委员会审议;科研平台主攻方向、团队建设规划须通过所在学院学术分委员会论证审议。

四、工作程序

(一)9月29日—10月12日,各学院组织凝练学科方向,按程序研讨、审议通过后,填报《一级学科方向/专业学位领域汇总表》,于10月12日提交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办公室)汇总(同时提交电子版)。学科方向经审议通过后,各学院另行组织教师按学科方向选择学科归属。

(二)9月29日—10月18日,各学院同步组织科研平台,按照学院规划的学科方向,论证凝练平台科研主攻方向,制订团队建设规划。学科方向审议通过后,各平台再对照正式确定的学科方向,对科研主攻方向和团队规划做调整优化,按程序审议通过后,填报《重点科研平台科研主攻方向汇总表》,于10月18日提交科研处(同时提交电子版)。

(三)10月17日—10月月底,各学院按要求组织教师按学科方向选择学科归属(工作安排另行通知),报发展规划处备案。科研处汇总各重点平台主攻方向和团队建设规划,按程序组织论证、提交审议。学校审议确定各重点平台科研主攻方向后,重点科研平台组织开展学术队伍组建专项工作(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李英娇,电话:62769571,邮箱:21586672@qq.com

科研处

何晶(人文社科类),电话:62769030,邮箱:ctbukyc@126.com

谢朝伟(自然科学类),电话:62769787,邮箱:ctbukyckjk@126.com

附件

1.一级学科方向/专业学位领域汇总表

2.重点科研平台科研主攻方向及团队规划汇总表

3.教师(科研人员)学科方向归属选择汇总表

4.教师(科研人员)参聘重点科研平台专兼职人员意向汇总表


科研处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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