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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重点科研平台工作交接和副职选聘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关于聘任部分重点科研平台负责人的通知》(重工商大发〔2024〕300号)文件精神,请各依托单位本学期放假前做好相关科研平台负责人交接工作。同时,为进一步规范科研平台的建设与运行管理,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重点科研平台副职的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做好平台主要负责人工作交接

学校已于近期印发了《关于聘任部分重点科研平台负责人的通知》(重工商大发〔2024〕300号)(附件1),请各依托单位按照文件精神,于本学期放假前,牵头组织开展相关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交接工作,督促新任负责人及时谋划2025年度主要工作,并于2025年3月7日前报送平台年度工作计划。

二、重点科研平台副职选聘

(一)选聘岗位及职数

计划选聘岗位的重点科研平台详见《2025年计划选聘副职的重点科研平台一览表》(附件2),原则上每个科研平台选聘副职1-2名。

(二)应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并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

2.认真研究高等学校办学规律,具有从事科研、智库管理工作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工作思路清晰,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工作实绩突出,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

3.坚决贯彻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决定,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具有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热爱本职工作,能全身心履行岗位职责。

4.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道德高尚,胸襟开阔,顾全大局,严于律己,清正廉洁,诚实守信。

5.具有应聘学科学术方向相关的科研智库工作经历,前期科研成果丰富,学风正派,无学术不端行为发生。

6.学术研究性科研平台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

7.身心健康,年龄55周岁以下,青年学术骨干优先。

(三)选聘程序

1.发布通知。各科研平台发布选聘通知,公布拟选聘岗位及职数、应聘条件、选聘程序等。

2.选聘方式。各科研平台依托单位自行决定选聘方式,可采取本人自荐、组织推荐、群众推荐等方式公开开展选聘工作。推荐人选须由科研平台主任提名,科研平台依托单位学术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校科学研究委员会。

3.审查测评。由校科学研究委员会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对推荐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评。

4.评议审议。校科学研究委员会审议拟聘候选人,以票决方式,确定拟聘任人选。

5.聘任。校科学研究委员会发文聘任审议通过人选。

(四)选聘要求

各科研平台依托单位填写《重庆工商大学重点科研平台副主任推荐提名表》(附件3)和《重庆工商大学重点科研平台副主任推荐提名情况汇总表》(附件4),经依托单位负责人、平台主任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于2月28日17:00前报送至科研处(厚德楼7007),电子版发送至cqgsdxkyc@126.com。

联系人:谢朝伟老师

联系电话:62769787

附件:

1.关于聘任部分重点科研平台负责人的通知

2. 2025年计划选聘副主任的重点科研平台一览表

3. 重庆工商大学重点科研平台副主任推荐提名表

4. 重庆工商大学重点科研平台副主任推荐提名情况汇总表

社科处 科技处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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