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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成渝经济区城市群产业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学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公告

为了进一步推动成渝经济区城市群产业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中心根据《重庆工商大学重点科研机构建设和管理办法》,结合建设目标和任务设立开放课题,面向全校研究生(含硕士和博士)公开招标。现将课题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成渝经济区城市群产业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二、招标对象

凡校内外符合申报要求的研究生均可领衔申报。

三、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

本年度共资助项目510项,其中每项资助金额4000元。

四、投标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是重庆工商大学在读的硕士、博士研究生。

2、每位学生最多只能申报一项“创新项目”,且在攻读同一层次学位期间已获得过“创新项目”资助的学生不得再次申报该项目;

3、申报课题的负责人一次只能申报一个课题;

4、已经承担本中心创新课题但未取得结项证明的,不得申请;

5、指导教师能切实指导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科研经费和条件。指导教师须签订项目指导承诺书,对项目负责人进行切实指导,对项目实施进行认真监管。

五、投标课题要求

1、投标者可以按照本公告发布的《2016年度成渝经济区城市群产业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开放课题招标指南》投标,也鼓励申报者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自拟题目(但研究方向仅限于经济学和管理学领域,以及相关的交叉学科问题)。为鼓励研究生自主创新,课题立项重在考察申请书的研究思路、内容和技术路线,与是否将研究范围限定在“成渝经济区”无必然联系。投标者须按《2016年度成渝经济区城市群产业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学生科研创新项目投标申请书》的规定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投标书文本要简洁、规范、清晰,不加附件;

2、投标课题要突出研究重点,体现有限目标,课题设计不宜过于宽泛;

3、项目完成时间一般应在1年以内(自签订合同书之日起);

4、资助课题的相关成果应以“重庆工商大学”为第一通讯单位。

5、资助课题须完成以下条件的中任意一项,则可认为达到结题条件:

1)公开发表论文1篇,论文须标明“本论文受重庆工商大学成渝经济区城市群产业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硕士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课题编号]资助”。

2)撰写一部不低于2万字的研究报告,且重复率不得高于10%

6、投标课题完成后,将由中心组织专家评审,报学校科研处复核后办理结项手续。对未能完成研究任务或成果不符合资助合同要求的课题,中心将撤销该课题并视情况追回资助经费。

六、招标程序

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和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严格执行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七、投标书截止时间及送达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415日下午17:00止,过期不再受理。请在招标申请书截止时间前将《2016年度成渝经济区城市群产业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学生科研创新项目投标申请书》(相关材料一式三份连同电子版本,送至成渝经济区城市群产业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学豪酒店402

联系人:徐珍

E-mail395053823@qq.com

电话:15922967011

邮编:400067

 

 

成渝经济区城市群产业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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