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市第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时间:2016年07月15日 12:02 作者: 查看:
校内各单位:
按照重庆市第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有关安排,现将奖励申报的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修改完善申报材料
科研处对已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初步审核,提出了修改意见。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016年7月15日下午4点前到厚德楼7007领取申报材料返回件,并及时返还给申报人。
本次初审中发现的一些共同问题主要有:
1、按照市评奖办的规定,论文、专著、研究报告,凡属于项目成果的,以其项目结项时间判断其期限。
2、按照市评奖办的提示,在评奖申报中,下列情况可以申报:项目结项时间在2012年1月1日之前,其项目成果出版在2012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期限内,该项目的任何成果上次未申报过,且本次申报的成果形式只限于学术专著成果。
3、凡标注为XX项目资助的成果,应将项目结项证书填报在“相关成果或证明材料”栏,并将结项证书作为必备复印件。
4、注意“成果基本情况表”中的项目级别主要指的是“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西部项目”、“青年项目”等资助类别。
5、申报者填报:论文以正文标题下的署名为准;著作以版权页署名为准;项目以结项证书的署名为准。
暑假期间,请申请者按照申请要求,进一步完善申报材料,收集相关附件。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1)、网上退回修改材料。
7月15日,科研处将已在网上提交的申请全部退回供申请者在暑假期间修改完善。
(2)、修改提交。
7月15日至8月20日,请各申请者,修改定稿后在申报系统中重新提交最终版。
(3)、排版装订。
提交后下载的《申报表》可进行排版编辑,但内容上必须与系统中保持一致。
在本次申报工作中,市评奖办公室并未明确规定申报材料编排及装订的标准。科研处结合以往申报工作经验编制了《申报材料编排及装订示例》,供申请者参考。申请者可在评奖QQ群中下载参考。QQ 群号:432940700,需实名加入该群。
8月21日至29日期间打印装订申报材料。为了确保申报材料定稿的文印质量,科研处已联系文印点用高质量纸张印刷申报材料定稿。科研处已将7月7日提交初稿审核的申请者名单提交文印点,请相关申请者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打印点免费印制申报材料定稿(免费印制仅限一次全套申报材料,其余需自行付费)。 指定文印点的联系方式及营业时间,在QQ 群中发布。
(4)、提交申请材料。
请申请者于8月29日前,将装订好的申请材料材料一式6套,提交本单位科研秘书。其中:著作类成果需提交6本著作原件,并在封面适当位置粘贴申请书左上角的申报编号(可请文印点协助);论文类成果需提交论文原件1份。
(5)、二级单位审核
各单位科研秘书将申报材料汇总后,填写《重庆市第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审核表》(见附件1)有关内容,并连同申报成果报所在单位党政领导审核。按照有关要求,各二级单位党总支须对本单位申报成果出具政治审查意见,各二级单位应对本单位申报成果的申报资格、学术规范、成果质量等出具审核意见。凡未出具审核意见的成果一律不予受理本次成果申报。
(6)、材料提交科研处
二级单位科研秘书将申请材料及签字盖章后的《重庆市第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审核表》于9月2日上午9点——12点送厚德楼7007办公室。
未尽事宜将在QQ群中通知,QQ群号:432940700。
社科处
201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