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国艺术科学专家库专家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年03月03日 10:42 作者: 查看:
校内各二级部门:
根据《文化部科技司关于开展全国艺术科学专家库专家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科技函〔2017〕12号)要求,为推进全国艺术科学规划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建设,确保艺术科研项目评审和鉴定质量,市文化委拟在我市开展全国艺术科学专家库专家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条件
(一)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与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具备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二)研究领域属于艺术基础理论研究,戏剧研究(含曲艺、木偶、皮影),电影、广播电视及新媒体艺术研究,音乐研究,舞蹈研究,美术研究,设计艺术研究、艺术文化综合研究8个学科范围;
(三)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少数具有突出业绩的中青年专家也可以放宽至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政府部门人员行政职务为正处级及以上;
(四)学术造诣深,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公开发表过研究成果,熟悉本学科领域的前沿和动态,在相关艺术研究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五)学风优良、信誉好、作风正、责任感强,热心国家文化建设与艺术科研事业;
(六)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可以是退休专家),中青年专家比例不少于30%。
二、报送要求
请先认真学习工具包内“全国艺术科学专家库工具使用说明”,拟申报专家请使用工具包中“全国艺术科学专家信息采集工具”,完成信息填报并提交单位。请于2017年3月24日前完成申报工作。
注意:工具包打开里面有三个文件夹,一个是采集工具,一个是管理工具,还有一个是工具使用说明。请大家先阅读工具使用说明。
采集工具是专家本人填写,里面有填表软件和教学视频,请观看视频以后再填,采集工具和管理工具打开后都有一个jre6的文件夹,切勿点击打开。
联系电话: 62769030
附件:全国艺术科学专家库工具包
社科处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