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加强我市决策咨询工作研究,提高决策咨询研究成果质量和水平,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根据《重庆市发展研究奖奖励办法》规定,经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同意,决定以市政府名义开展第六届重庆市发展研究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奖项设置
(一)评选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或组织,以及市外和境外的公民或组织在2014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被采纳或结项,符合有关评奖规定的具有前瞻性、原创性的优秀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因特殊原因未参加上一次评奖申报,但已经产生了良好经济社会效益的优秀研究成果也可申报参评。
对已颁布实施的政策、法规、制度、规划等,以及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的科研成果,不再申报评奖。
(二)奖项设置
重庆市发展研究奖设一、二、三等奖。获奖成果总数不超过150项(其中一等奖不超过10%,二等奖不超过25%)。
二、申报条件
申报的研究成果应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为研究对象,在决策咨询研究方面具有重要价值,对促进本市经济、社会和文化建设发挥积极作用,已经或将会产生良好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被市委、市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区县(自治县)采纳应用,经过实践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决策咨询研究成果;
(二)被国家有关部门采纳应用,对重庆市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好促进作用的决策咨询研究成果;
(三)虽未被政府部门采纳,但经专家评议确认,若被采纳应用将可能产生较好经济、社会效益或者避免重大损失的研究成果。
申报成果必须是申报人及研究团队独立完成的成果,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争议。
三、申报评选时间及程序
(一)申报时间
学校受理申报时间为2017年5月21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程序
1.申报人填写《第六届重庆市发展研究奖申报书》(下称《申报书》)及相关材料,经社科处初审,对符合条件的成果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各申报二级单位填写《第六届重庆市发展研究奖成果申报汇总表》,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
3.申报材料和汇总表由社科处统一报重庆市发展研究奖评审办公室。
(三)评选程序
1.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聘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评审工作。
2.评审委员会专家以科学、负责的精神,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提出建议表彰名单。
3.重庆市发展研究奖奖励委员会对建议表彰名单进行评审,提出拟表彰名单,报市政府审定。
4.向社会公示拟表彰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以市政府名义进行表彰。
四、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获奖者颁发奖励证书、奖金。
五、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书
申报前,请仔细阅读《申报书》的填写注意事项,按要求认真填写,否则不予接受相关申报(《申报书》中“三、单位推荐意见”,请申报人结合成果创造性特点、科学水平和应用情况起草,提前交社科处审核)。提交纸质材料一式六份,其中一份为原件;电子文档(Word版本)随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二)附件材料
1.研究报告,一式六份。
2.成果应用证明、经济社会效益证明(必须由应用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
3.其它附件材料。
《申报书》和附件材料(除研究报告外)需合订成册,一式六份。相关申报材料无论获奖与否,均不退还。
相关材料可在重庆社会科学院网(www.cqss.net.cn)和重庆智库网(www.cqfz.org.cn)下载。
请二级单位于2017年5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和汇总表汇总,纸质档交至社科处(厚德楼7007),电子档发送至ctbukyc@126.com。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62769030
电子邮箱:ctbukyc@126.com
附件:1.
第六届重庆市发展研究奖申报书.doc
2.
第六届重庆市发展研究奖成果申报汇总表.docx
社科处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