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国家艺术基金青年评论员的通知
时间:2017年07月21日 23:39 作者: 查看:
校内各单位: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要求,重视和切实加强文艺理论和评论工作,加强文艺评论实践,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活跃的学术氛围,同时对艺术基金资助成果进行深度评论,发挥资助项目的社会效益,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拟组建国家艺术基金青年评论员队伍。根据《关于协助开展组建“国家艺术基金青年评论员”队伍工作的函》(艺金办函〔2017〕361号)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从事舞台艺术和美术、书法、摄影、工艺美术领域的文艺理论评论人员、专家学者,以及熟悉地方文化生态和行业发展趋势的艺术机构管理人员、媒体从业人员。
已经纳入“国家艺术基金项目评论员”队伍的评论员不需再次推荐,经复核审定资格后确定。
二、青年评论员的要求
推荐青年评论员原则上应符合下述要求:
(一)爱党爱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好的政治素质、理论素养。
(二)熟悉艺术领域工作,有丰富的艺术创作、研究、管理经验,专业能力强,在本专业具有一定代表性和影响力。
(三)年龄50岁以下(1967年之后出生),副高职称以上,应从事相关工作5年及以上。(优秀评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
(四)身体健康,能够参与管理中心组织的咨询、研讨工作,并撰写专业评论文章。
三、青年评论员的管理
对青年评论员队伍采用动静态相结合的管理方式。根据管理中心的工作实际,对青年评论员提出年度任务要求,组织青年评论员队伍参加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研讨会、撰写评论文章等工作,并支付相关稿酬,形成评论员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对积极参加艺术基金活动、评论文章质量较高的评论员给予表彰,形成评论员队伍优胜劣汰制度管理。
四、报送要求
请于2017年7月25日(星期二)前将《国家艺术基金青年评论员信息登记表》电子版(附件1)、《国家艺术基金青年评论员信息汇总表》电子版(附件2)发送至重庆市国家艺术基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2582271540@qq.com。
联系人:郎莹莹
联系电话:63880165
附件:1.国家艺术基金青年评论员信息登记表
2.国家艺术基金青年评论员信息汇总表
社科处
2017年7月21日
附件:
1.国家艺术基金青年评论员信息登记表.doc
2.国家艺术基金青年评论员信息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