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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2016年科研成果奖励金额和发放方式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按照学校有关工作部署,社科处、科技处已对2016年科研成果经过了三次公示,相关科研成果的登记、审核工作已按计划完成,现将成果审核及奖励发放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次科研成果的奖励应严格按照公示表(见附件1)中的金额发放,请各位老师和学院科研秘书仔细核对奖励金额及职工号,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社科处、科技处联系核对。

    2、科研奖励金发放可选择如下四种方式之一:

     (1)方式一:单独建立学术基金,编制经费预算,按财务处要求报销。

     (2)方式二:2017年年终一次全额发放。

     (3)方式三:年中一次性全额发放(预计为2017年9月)。

      (4)方式四:因本年度预算需今年执行完毕,原则上按四次分月发放,每次发放金额自定。

     (5)方式五:如确有需要,可单独申请,选择分多次发放,填写附表3。

 

    3、请各二级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自愿选择其中一种科研奖励发放方式,汇总后填写附表2。此表需本人亲笔签字确认,一经确认不再做修改。

    4、本次科研奖励金发放给成果的第一作者。

    5、科研奖励金发放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科研成果奖励获得者承担。

 

   各二级单位将附表2、附表3签字盖章后,纸质材料提交到社科处(7007办公室)、科技处(7010办公室),电子表发到相关邮箱。提交时间为:2017年9月11日。

 

联系人:社科处  周洪 ctbukyc@126.com;  电话:62769030

        科技处  杨珂ctbukyckjk@126.com;电话:62769787 

 

 

 

社科处、科技处

2017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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