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2016年科研成果奖励金额和发放方式的通知
时间:2017年09月01日 09:32 作者: 查看:
校内各单位:
按照学校有关工作部署,社科处、科技处已对2016年科研成果经过了三次公示,相关科研成果的登记、审核工作已按计划完成,现将成果审核及奖励发放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次科研成果的奖励应严格按照公示表(见附件1)中的金额发放,请各位老师和学院科研秘书仔细核对奖励金额及职工号,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社科处、科技处联系核对。
2、科研奖励金发放可选择如下四种方式之一:
(1)方式一:单独建立学术基金,编制经费预算,按财务处要求报销。
(2)方式二:2017年年终一次全额发放。
(3)方式三:年中一次性全额发放(预计为2017年9月)。
(4)方式四:因本年度预算需今年执行完毕,原则上按四次分月发放,每次发放金额自定。
(5)方式五:如确有需要,可单独申请,选择分多次发放,填写附表3。
3、请各二级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自愿选择其中一种科研奖励发放方式,汇总后填写附表2。此表需本人亲笔签字确认,一经确认不再做修改。
4、本次科研奖励金发放给成果的第一作者。
5、科研奖励金发放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科研成果奖励获得者承担。
各二级单位将附表2、附表3签字盖章后,纸质材料提交到社科处(7007办公室)、科技处(7010办公室),电子表发到相关邮箱。提交时间为:2017年9月11日。
联系人:社科处 周洪 ctbukyc@126.com; 电话:62769030
科技处 杨珂ctbukyckjk@126.com;电话:62769787
社科处、科技处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