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推荐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项目评审专家库入库人选的通知

校内各二级部门

深入推进我市教育科学繁荣发展,提升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定组建全市教育科学规划项目评审专家库,并开展入库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各高等学校,各区县(自治区)教研室(教科所、教师进修学校),市教委直属单位,原市教委直属中小学从事教育科学研究、管理等相关研究人员,推荐范围包括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等。

二、入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定自觉地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思想解放,求真务实,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学术水平高,能够站在学术前沿,勇于推进理论创新,在本学科专业有突出成就或较大贡献,代表学科专业发展方向并处于领先地位;出版、发表或翻译过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著作、论文等;承担过重要学术、实践价值的科研项目;在领导重点学科建设,组织教学科研、学术交流与合作,推动理论和学术的宣传普及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获得过本领域国内外公认的重要奖项。

3.社会责任感强,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学术道德高尚,遵守学术规范,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含副高)以上,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能够胜任专家咨询、项目评审、基地评估等有关工作。

(二)必要条件

除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任意1项。

1.其成果获得过教育部或市级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

2.在研究和解决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方面有突出贡献,其成果被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领导或市级机关采纳的。

3.承担过市级及以上教育科学类项目评审工作的。

4.主持过市级及以上教研、科研项目的。

三、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或被推荐人填写《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项目评审专家申请表》(附件1)。

(二)单位审核。所在高等学校,区县(自治区)教研室(教科所、教师进修学校),直属单位,原市教委直属中小学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按照推荐范围所列学科,本科院校每校总额原则上不超过8名;高职高专院校每校总额原则上不超过5名;各区县(自治区)教研室(教科所、教师进修学校)总额原则上不超过6名,各直属单位、各原市教委直属中小学总额原则上不超过3名。

(三)复核确认。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根据入选条件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遴选,并确定入选名单。

(四)网上录入确认后的评审专家由所属主管部门通知其进入“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管理系统”的“专家管理”栏目,点击“评审专家”,按“添加”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四、其他

各二级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入选标准,认真组织开展专家人选推荐工作,并将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和《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项目评审专家申请表》电子文档于2017年9月8日发送至ctbukyc@126.com,纸质件于2017年9月8日前报送厚德楼7007

联系电话:62769030

 

                                            社科处

                                         2017年9月5日

 

上一条:关于再次征集重庆市重大实践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选题指南建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报2017年重庆市科技研发平台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