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横向科研项目合同执行状态核对的通知
时间:2018年12月26日 17:00 作者: 查看: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依据《重庆工商大学合同管理办法》,现开展横向科研项目合同的执行状态核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对内容
各二级部门对本单位人员2015年以来签署的横向科研项目合同的执行状态进行核查,并将核实结果交由社科处、科技处汇总后报党政办公室。
横向科研项目合同执行状况包括如下四类:
1.合同已签署,但实际未执行;
2.目前尚在约定的执行期内,执行还未结束;
3.目前已逾合同约定的执行期,但执行还未结束;
4.合同已执行完毕,已办理项目结项手续。
(请于2019年3月底前向科研处提交材料:①委托方盖章的结题证明原件;②成果1份)
二、核对方式
社科处、科技处将已备案的项目合同《横向科研项目合同执行情况核对表》发送给各相关二级单位。
请相关二级单位尽快组织项目负责人,结合项目合同的实际执行情况,核对《横向科研项目合同执行情况核对表》中“执行情况预填”栏所填执行状态代码是否准确,在“执行情况核对”栏中填写反映实际的合同执行状态代码,并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
已签署但尚未交社科处、科技处备案的合同,或《横向科研项目合同执行情况核对表》中未列出的合同,可在本次核对中增补进《横向科研项目合同执行情况核对表》并向社科处、科技处提交合同原件以便登记备案。
在“执行情况核对”栏填写代码“4”的项目,请项目负责人务必于2019年3月底前向社科处科技处提交如下结题材料(已实际结题但未办理手续的,请联系委托方补办手续):
1、项目委托方盖章的结题证明原件1份;
2、项目成果1份。
三、工作要求
1、完成时间:请各相关二级单位于2018年12月29日上午11:00前,将经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的《横向科研项目合同执行情况核对表》报社科处、科技处。
2、按照学校要求,本次合同信息核对工作中,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合同清理工作第一责任人,依法依规开展清理工作,不得漏报、瞒报合同签订情况。
3、各相关单位填写的《横向科研项目合同执行情况核对表》,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社科处、科技处汇总。
附件:横向科研项目合同执行情况核对表(通过QQ发送至相关单位)
社科处、科技处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