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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重庆市外国专家 “重庆友谊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表彰在重庆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专家,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中外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科技局将于近期开展重庆市外国专家“重庆友谊奖”评选表彰工作。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应聘(邀)在我市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商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等单位工作的,原则上持有重庆市外国专家局颁发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A类)、《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的各类外国专家和协助我市引进国外智力的国外官方或民间组织的友好人士。

二、申报条件

申报“重庆友谊奖”应是对华友好,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没有不当言论和不良行为,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对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为促进对外交流合作和人才培养等各项事业发挥重要作用的外国专家,重点向具有重大原始创新能力的科学家、重大技术革新能力的科技领军人才、具有世界眼光和战略开拓能力的企业家以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各类“高精尖缺”人才倾斜;

(二)在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加快高质量发展,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八项行动计划”,“一带一路”建设、传播重庆声音等领域作出贡献的外国专家;

(三)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国际合作中作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专家;

(四)在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谋划西部(重庆)科学城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专家;

(五)为我市引进国外智力无私奉献、具有良好声誉并作出突出贡献的国外官方或民间组织的友好人士。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重庆友谊奖申请表》(见附件)纸质及电子材料一式两份。

(二)附件材料:外国专家护照复印件(一式两份);三张近期2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专家从事领域、课题、项目概况、国内外技术存在的差距、专家来渝后解决的主要问题、做出的主要贡献单位总结材料(一式两份);专家工作领域、课题、项目列入国家、重庆市、本行业、本部门发展规划的报告及批复的复印件,专家获得各类表彰奖励证书复印件等附件材料一式两份。

(三)《重庆友谊奖申请表》中,“聘请单位意见”栏、“区县(自治县)政府或市级主管部门意见”栏,负责人应签署意见、姓名并加盖公章;中央在渝单位只需填写“聘请单位意见”栏,负责人签署意见、姓名并加盖公章。

(四)《重庆友谊奖申请表》除“聘请单位意见”栏、“区县(自治县)政府或市级主管部门意见”栏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外,其他内容一律打印。《重庆友谊奖申请表》(电子版)可登录市科技局网站下载。

(五)对以前申报过但未获奖的外国专家,如今年再次申报,请在表中注明上次申报的时间;如果配偶或其他亲属曾获得过国家“友谊奖”、“重庆友谊奖”等,须在表中注明。凡已获得过我市“重庆友谊奖”的外国专家,不再重复申请。

四、评审与审批

申报结束后,由市科技局(市外专局)牵头组织成立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组成的评选委员会对推荐外国专家进行评选,评选结果报市政府审批。今年拟评选表彰不超过10名外国专家。

五、学校安排

  学校将根据申报人的情况,择优推荐。

  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做好组织推荐,并于2020年9月25日前(星期五)17:00将申报相关资料报送厚德楼7010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至ctbukyckjk@126.com邮箱。


  联系人:赵老师,杨老师  62769787 


附件:重庆友谊奖申请表

     科研处

2020年9月15日

附件

  重庆友谊奖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