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科研诚信教育活动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了加强重庆工商大学的科研诚信建设,提升全校科研工作者的科学道德精神,进一步明确学校学术规范标准,夯实学术规范理念,预防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氛围,促进学校科研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深入开展科研诚信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1、通过科研诚信教育活动的开展,努力营造学校积极健康、和谐创新的学术文化氛围。即:提倡开拓创新,反对因循守旧;提倡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提倡学习借鉴,反对抄袭剽窃;提倡科学评价,反对贬损浮夸;提倡学术民主,反对学术霸权。

  2、通过学习、研讨等形式,广泛宣传,便于教师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及要求,强化学术道德自律意识。

  二、活动形式

  1、集中学习与教师自学相结合。各单位认真组织教师专题学习,将科研诚信教育、学术道德建设作为营造学校创新文化氛围的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

  学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

  (2)《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

(3)《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19号)

(4)《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诚信建设实施办法》 (社科办字〔2019〕10号)

(5)《科技部 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进一步压实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任务承担单位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主体责任的通知》

(6)《重庆工商大学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重工商大〔2009〕 174号

  2、会议研讨与辅导报告相结合。各单位要深入开展专题讨论,切实提高教师的学术自律意识。研讨会可以采取自己研讨和邀请校内外专家作辅导报告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开展。

  三、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单位要把此次活动认真落实,让教师切切实实的受到一场科研诚信方面的教育,有效提高教师的学术自律意识,进一步明确自己在科研活动中的责任,以及如何承担好这些责任。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通过网址、企业微信等多种宣传方式,积极主动地开展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四、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将开展科研诚信教育活动情况的总结于2020年12月11日(星期五)以前报送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电子档发至邮箱cqgsdxkyc@126.com,纸质档加盖部门公章交至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厚德楼7011)。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62769374

  特此通知。

  

附:学习参考资料

 

 

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

校学术道德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