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确保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实验室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部署,现启动2021年度全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一、请各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结合自身实际和疫情防控安排,积极开展部署动员、自查自纠和及时整改等相关工作。
二、请各科研实验室根据自查自纠情况,认真编写自查自纠报告,并由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各科研实验室应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主动联系相关部门处理并备案。
四、请各科研实验室将自查自纠报告(包括自查方案、风险台账和整改情况)于2021年5月6日(周四)上午9:00前交至科技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ctbukyckjk@126.com。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赵凌志,62769787。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
2.重庆工商大学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
社科处 科技处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