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重点科研平台副主任选聘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共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工商大学重点科研平台融合设置与管理调整方案的通知》(重工商大委〔2017〕153号)和《关于重点科研平台管理机制调整的通知》(重工商大委〔2020〕145号)文件精神,对重点科研平台管理机制进行了调整,与相关学院(部门)融合设置,合署运行。近期,部分重点科研平台副主任的聘期陆续到期,为进一步规范科研平台的建设与运行管理,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重点科研平台副主任的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职数

计划选聘岗位的重点科研平台详见《2021年计划选聘副主任的重点科研平台一览表》(附件1),原则上每个科研平台选聘副主任1-2名。

二、应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并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

(二)认真研究高等学校办学规律,具有高等学校中层干部从事管理工作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工作思路清晰,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工作实绩突出,有较强的科研管理能力。

(三)坚决贯彻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决定,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具有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热爱本职工作,能全身心履行岗位职责。

(四)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道德高尚,胸襟开阔,顾全大局,严于律己,清正廉洁,诚实守信。

(五)具有应聘学科学术方向相关的教学、科研工作经历,科研能力较强,科研成果丰富,学风正派,熟悉其学术动态和发展趋势。

(六)学术研究性科研平台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

(七)身心健康。

三、选聘程序

(一)发布通知。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发布选聘通知,公布拟选聘岗位及职数、应聘条件、选聘程序等。

(二)选聘方式。各科研平台依托单位自行决定选聘方式,可采取本人自荐、组织推荐、群众推荐等方式公开开展选聘工作。推荐人选须由科研平台主任提名,科研平台依托单位学术分委员会审议,公示无异后报学校审批。

(三)审查测评。由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会同相关部门,对推荐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评。

(四)评议审议。校学术委员会审议拟聘候选人,以票决方式,确定拟聘任人选。

(五)聘任。拟聘任人选报校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审批,由校学术委员会发文聘任。

四、选聘要求

各科研平台依托单位填写《重庆工商大学重点科研平台副主任推荐提名表》(附件2)和《重庆工商大学重点科研平台副主任推荐提名情况汇总表》(附件3),经依托单位负责人、平台主任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于5月6日17:00前报送至科研处(厚德楼7011),电子版发送至cqgsdxkyc@126.com。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62769374

附件:1. 2021年计划选聘副主任的重点科研平台一览表

2.重庆工商大学重点科研平台副主任推荐提名表

3.重庆工商大学重点科研平台副主任推荐提名情况汇总表

                      社科处 科技处

2021年4月27日

上一条:关于申报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征集2021年人工智能领域技术创新需求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