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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二级部门:

为切实做好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按照重庆市教科院本年度项目清理结题工作安排,本次对2016年度已立项未结题的教科院项目进行集中清理,该年度项目不再接受延期申请,如未按期提交结题材料完成结题的项目,将做撤项处理。

(二)持续做好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结题工作,已完成课题研究并达到结题条件的在研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每月均可报送结题材料,科研处每月接收结题材料时间为每月15日前。

二、结题验收

(一)项目验收的主要内容是:项目责任人按项目合同和任务计划书完成了研究任务;最终成果与立项时批准的最终成果形式相符,不存在署名及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最终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明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XX项目(项目编号)字样,否则验收时不予承认。

(二)课题最终研究成果原则上应进行鉴定,鉴定方式为通信鉴定或会议鉴定。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采取会议鉴定方式,一般课题原则上采取通信鉴定方式。鉴定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三)研究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免于鉴定(重大招标课题须符合其中2项)

1、课题研究的主体内容在《中国社会科学》《新华文摘》《教育研究》《光明日报》(理论版)《人民日报》(理论版)公开发表或全文转载,并有明确标识的;

2、成果获得国家图书奖、教育部科学技术奖、教育部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全国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

3、成果获得市人民政府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成果奖、教学成果奖的;

4、成果得到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者成果被市级以上政策性文件、法规采纳运用的;

5、成果获得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教育科研成果一等奖的。

(四)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最终成果的基本要求

1、重大招标课题须符合下列3项要求:(1)报送市教委决策咨询研究报告2份(不少于3000字,提交时限不超过1年),其中1篇被市级部门采纳和引用;(2)提交研究报告1份(不低于20000字);(3)在SSCICSSCI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或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

2.重点有经费课题要求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公开出版一部学术专著。重点无经费课题要求公开发表2篇及以上学术论文或公开出版一部学术专著。一般课题要求公开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 

3.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不少于10000字的研究报告、2000字以内的工作报告和1500-3000字以内的课题成果公报。

4.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出版的专著必须与研究内容密切相关,并注明“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课题名称(课题批准号)”字样。课题负责人至少有一篇为第一作者的、发表在公开刊物上的论文。

三、结题程序

(一)课题组撰写课题研究报告、工作报告、成果公报,收集、整理课题研究材料。依据“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评审材料制作规范”(附件3)制作课题结题评审材料,报送评审专家。

(二)评审专家组对课题结题评审验收。聘请的课题结题评审专家一般为3-5人,原则上评审专家为正高职称,校内专家不超过1/2。采取会议结题评审方式的课题,由结题评审专家组在会议现场出具专家组集体结题评审意见(附件4);采用通信结题评审的课题,由结题评审专家分别出具个人结题评审意见,专家亲笔签名并加盖专家所在二级单位公章(附件5)。 

(三)2017年(含)以后立项的课题,完成研究工作后,课题负责人将盖章扫描后的《结题申请表》、《研究报告》、《工作报告》、《成果公报》、课题成果、《结题评审意见表》提交至重庆市教科院项目“管理系统”;教科院审核通过后再报送纸质材料。

四、资料管理

一)材料分类

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需建立完备的档案资料,一般可以按下列三类收集、整理:  

1.立项资料,主要包括课题申请评审书、立项通知书;  

2.过程资料,主要包括开题报告、中期报告、阶段性成果等,课题变更申请审批表(附件6)等;  

3.结题资料,包括研究报告、工作报告、成果公报、最终成果如论文、专著等。 

(二)结题材料制作规范

课题资料按相关要求收集、整理和制作。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报告文本(《开题报告》《中期报告》《研究报告》《工作报告》《成果公报》)文本格式见附件7,格式规范如下:  

1.题目字样:重庆市教育科学“十×五”规划+课题类别+“课题名称”+报告类别(如开题报告)。2号或小2号(按文字多少选择)、宋体、加粗;  

2.承担单位名称以单位公章为准,居中并置于题目下方;  

3.正文:宋体、小四;段前、段后都为0;行距:固定值 20磅;   

4.一级标题:黑体、三号;序号用一、表示,标题独立成行,其后不加标点符号;  

5.二级标题:黑体、小三;序号用(一)表示,标题独立成行,其后不加标点符号;  

6.三级标题:黑体、四号;序号用1.表示,标题独立成行,其后不加标点符号;  

7.四级标题:宋体、小四,与正文一样;序号用(1)表示,标题独立成行,其后不加标点符号;  

8.五级标题:宋体、小四,与正文一样;序号用“①”表示,标题独立成行,其后不加标点符号。凡括弧后都不加标点符号。  

五、材料提交

(一)2016年度清理结题项目的结题材料提交时间为:202171日前,该年度项目提交装订成册的纸质版结题材料2份,详细制作规范及文本格式见附件。

(二)2017年(含)以后立项的课题,完成研究工作后,课题负责人将盖章扫描后的《结题申请表》、《研究报告》、工作报告、成果公报、课题成果、结题评审意见表提交至重庆市教科院项目“管理系统”;经教科院审核通过后,报送2份装订成册的纸质版“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评审材料”到科研处。每月均可报送结题材料,科研处每月接收结题材料时间为每月15日前。

六、其他

在研课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课题作撤销处理,并予以公开通报。有资助经费的课题追回所拨付的课题资助经费。被撤销课题的课题负责人从课题被撤项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新课题。

(一)无故终止课题研究工作;

(二)以课题名义营利;

(三)盗用公章或私刻课题公章;

(四)对课题进行虚假宣传;

(五)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

(六)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七)研究成果学术质量低劣;

(八)五年仍未能结题者;

(九)擅自变更课题;

(十)两次结题评审未获通过。

另:课题负责人不得随意变更课题设计和研究计划,因故确需对研究计划作重要调整、变更或终止研究的,应及时填报《变更申请表》,按程序逐级审批后方可变更。

 

 请各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项目课题组按立项通知书要求积极开展课题研究,按时结题,并按要求报送结题材料。

 

 

联系电话:62769030

联系邮箱:ctbukyc@126.com

 

 

                                     科研处

                                 202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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