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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决定继续设立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由教育部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社科中心)负责。现将该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2022年度,本专项任务项目重点围绕研究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宣传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等开展研究。申报者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突出问题导向,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提出的重点研究范围,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认真凝练研究课题进行申报。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本专项任务项目所属学科门类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每个课题资助经费10万元,拟设立50项,研究年限为2年。

  最终成果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中央主要报刊发表理论文章;(2)在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的调研咨询报告。

  二、申报条件

  1.本专项任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应为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在编在岗教师,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202021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2年度申报资格;

  (6)申请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三、申报办法

  地方高校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具体申报方式如下:

1.申报方式

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申报账户注册

自即日起,申报者可登陆教育部社科网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帐户注册。以往年度已注册帐户的申报者,直接沿用原申请帐户实现在线申报,并更新个人基本信息,不得注册新的帐户。

3.填写《申请评审书》

2022216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者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填写,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

4.各单位报送《申报一览表》

请校内各单位于202234日当天上午1200,将本单位汇总的《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申报一览表》(见通知附件)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到社科处邮箱ctbukyc@126.com, 并报送签字盖章的纸质版一份。

5.二级单位论证

2022228日——34日期间,各学院(科研机构)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论证。

6.学校论证

202237日——311日期间,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论证。

7.修改定稿并在线上传《申请评审书》定稿

312日—315日期间,申请者参考专家论证意见修改申报材料,形成定稿,使用已注册的帐户登陆教育部社科网申报系统在线上传《申请评审书》定稿

申请者上传定稿后,请务必于316日——318日期间随时登陆系统,查看审核信息,若有修改意见(社科处通过系统反馈修改意见和建议,若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另行电话通知),应立即修改申请书并重新上传《申请评审书》,直至审核通过。

8.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定稿纸质版

各学院(科研机构)须于325日上午1200前将《申请评审书》定稿纸质版(必须于上传的、通过审核的电子申请书保持完全一致)一式2份提交社科处(厚德楼7016办公室)。

提交纸质材料定稿时,请注意检查所有须签名栏目是否均已签名。

各课题申报材料要分别装袋提交,并在材料袋上张贴《申请评审书》封面。

  四、其他要求

   1.申请人应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3.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进行规范预算。项目申请者应在研究期限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合理性作为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经费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

   特别提醒:间接费用按照40%核算。

  4.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5.各二级单位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6.各单位科研秘书要仔细阅读申报材料,弄清项目申报要求,尤其要把握申请书填写的有关注意事项,按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项目申报的咨询、服务、专家论证以及申请书的审核与收报工作。

 

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咨询联系方式010-625106671531376630715313766308;信箱:xmsb@sinoss.net

 

社科处联系电话:62769030

社科处电子邮箱:ctbukyc@126.com

 

附件:

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链接

https://sinoss.moe.edu.cn/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

2. 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课题指南

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链接

https://www.sinoss.net/c/2008-09-18/537653.shtml

4、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链接

https://www.sinoss.net/c/2021-12-27/619686.shtml

5、“经费预算”栏目指标说明

6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申报一览表

 

 

                                           科研处

                                                                            202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