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党的二十大期间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渝教科函〔2022〕27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科研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在目前我校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下,坚决遏制疫情蔓延的同时,要求各科研实验室尽可能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和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疫情防控形势下科研实验室的安全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各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和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应急演练情况;实验室操作是否规范;实验室材料使用台账情况;管制类化学品管理;实验室气体管理;化学废弃物存放管理及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等。
二、检查范围
全校科研实验室。
三、工作安排
1. 10月10日—19日,各相关单位尽可能组织实验室开展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全方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实验室建立自查台账,逐条整改落实。
2. 10月20日—21日,学校组织专项检查组对相关单位开展现场检查,提出整改意见。
工作安排及时间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安排进行适时调整。
四、工作要求
相关单位务必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强化红线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在学校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下,尽可能组织开展一次实验室自查自纠工作,填写《重庆工商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表》,并在10月19日前将检查表及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报告电子版通过企业微信发送至赵凌志老师。
科研处
党委保卫部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