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根据《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的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后期申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及时间安排
(一)申请书撰写及论证
1、申请书撰写及二级论证(2023年2月19日之前)
各项目申请人认真学习《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根据指南要求撰写申请书,各二级单位根据前期申报安排,至少完成二次本单位组织的论证,做好论证记录,同时将申报项目统计汇总。2月19日下午17时前,各二级单位将本单位项目申请书初稿纸质版本一式三份、电子版和汇总表报送科研处邮箱。
2、第一阶段(2023年2月19日——2月25日)
科研处邀请相关专家进行论证,并反馈专家意见和建议,项目申请人对申请书进行修改完善。
3、第二阶段论证及申请书完善(2023年2月26日——3月3日)
各二级单位再次组织论证,并形成项目排序。项目申请人根据专家意见和建议对申请书进行修改完善。3月3日下午16时前,各二级单位将修改后的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三份及项目排序汇总表报送至科研处,电子文档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4、第三阶段(2023年3月4日——3月10日)
科研处邀请相关专家再次进行论证。
5、第四阶段(2023年3月11日——3月18日)
项目申请人对申请书再次进行修改完善,完成网上提交。各二级单位可继续组织项目的论证,确保申报书质量。
(二)网上提交及审核
1、项目人提交:3月18日24时前,各项目申请人完成网上正式提交。
2、科研处审核、上报:3月19日——3月20日,科研处对提交的项目进行审核、提交及最后的上报基金委的各项工作。
二、注意事项
1、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学校既重视申报数量,更重视申报质量。对于专家不建议推荐申报的项目,将不会推荐申报。请各二级单位通知项目负责人,按照学校的申报时间于3月18日24时来网上提交。
2、我校教师参与外单位国家基金项目申报的,必须做好备案登记工作。我校教师与牵头单位校教师须签订合作协议,明确任务分工、指标完成、经费分配(包括直接费和间接费,我校获得直接费、间接费均不少于10%)。合作协议经科研处审核、办理登记备案。以用于学校后续在网上确认合作研究和立项计划任务书的盖章工作。
3、2023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项目负责人只需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项目获批准后,应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没有个人申报账号的老师,可申请个人申报账号。注册账号,可将“姓名+身份证号+常用邮箱+职称+部门”信息发送邮箱;在其他单位注册过账号无需再次注册,修改依托单位即可。其他事宜,可咨询科研处。
5、后续申报工作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各二级单位和科研人员及时关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和学校网站。
三、联系人
联系人:谢老师 电话: 62769787 邮 箱:ctbukyckjk@126.com
企业微信群:2023国家自科基金申报;QQ群:259424061(实名认证:姓名+二级单位)
附件:
1.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398/)
2.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规定
3.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8392.htm)
4.国家自科基金申报添加人员Excel模板
5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
6.2023年度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申报一览表
科研处
2023年1月13日
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