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现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2023年度,本专项任务项目重点围绕研究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开展研究。申报人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突出问题导向,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提出的重点研究范围,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认真凝练研究课题进行申报。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本专项任务项目所属学科门类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每个课题资助经费10万元,研究年限为2年。
最终成果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中央主要报刊发表理论文章;(2)在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的调研咨询报告。
二、申报条件
1.本专项任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
2.申请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申请人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应为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21、2022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6)申请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三、申报办法
地方高校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1.申报方式
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申报账户注册
自即日起,申报者可登陆教育部社科网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帐户注册。以往年度已注册帐户的申报者,直接沿用原申请帐户实现在线申报,并更新个人基本信息,不得注册新的帐户。
3.填写《申请评审书》
申请者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填写,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
4.各单位报送《申报一览表》
请校内各单位于2023年3月30日上午12:00前,将本单位汇总的《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申报一览表》(见通知附件)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到社科处邮箱ctbukyc@126.com,并报送签字盖章的纸质版一份。
5.二级单位论证
2023年3月25日——4月5日期间,各学院(科研机构)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论证。
6.学校论证
2023年4月6日——4月18日期间,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论证。
7.修改定稿并在线上传《申请评审书》定稿
4月19日—4月20日期间,申请者参考专家论证意见修改申报材料,形成定稿,使用已注册的帐户登陆教育部社科网申报系统在线上传《申请评审书》定稿。
申请者上传定稿后,请务必于4月21日——4月24日期间随时登陆系统,查看审核信息,若有修改意见(社科处通过系统反馈修改意见和建议,若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另行电话通知),应立即修改申请书并重新上传《申请评审书》,直至审核通过。
8.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定稿纸质版
各学院(科研机构)须于4月28日上午12:00前将《申请评审书》定稿纸质版(必须于上传的、通过审核的电子申请书保持完全一致)一式2份提交社科处(厚德楼7016办公室)。
提交纸质材料定稿时,请注意检查所有须签名栏目是否均已签名。
四、其他要求
1.申请人应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3.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使用和管理,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
特别提醒:间接费用按照40%核算。
4.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5.各二级单位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确保填报信息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咨询联系方式::010-62510667、15313766307、15313766308;信箱:xmsb@sinoss.net。
社科处联系电话:62769030
社科处电子邮箱:ctbukyc@126.com
附件:
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链接
https://218.241.235.188/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
2.2023 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 课题指南
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链接
https://www.sinoss.net/c/2008-09-18/537653.shtml
4.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链接
https://www.sinoss.net/c/2021-12-27/619686.shtml
5.“经费预算”栏目指标说明
6.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申报一览表
科研处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