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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重庆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技术预见与制度创新专项项目的通知

校内各二级部门:

为做好2023年度技术预见与制度创新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资助标准和遴选方式

(一)项目类别

1.技术预见类项目。技术预见类项目旨在通过对科学、技术、经济和社会在未来一段时间内进行整体化预测,系统地选择具有战略意义的研究领域、关键技术和通用技术,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实现经济与社会利益最大化。

2.制度创新类项目。制度创新类项目旨在针对重大决策和管理实践中提出的复杂性、系统性课题,综合运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工程技术的多门类、多学科知识,运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系统分析和论证手段,进行战略性、前瞻性、跨学科、多层次的综合性研究,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二)资助标准

本年度立项项目一般项目资助强度为10万元/项,重点项目资助强度为20万元/项。

(三)遴选方式

1.公开竞争

一般项目采取公开竞争方式申报。

2.定向择优

重点项目在具有优势研究基础的科技智库以及科技战略研究基地中择优遴选承担单位,研究方向以重点选题或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建议为主。

3.定向委托

统战系统理论研究、重大改革问题研究、支持老科技科作者建言献策三个研究方向采取定向委托方式,委托市委统战部(含民主党派)、市委改革办、市老科协组织实施。

二、支持方向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对重庆提出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教育发展、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一体推进,聚焦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深入研究重庆市科技创新发展的重点、难点和堵点问题,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为加快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提供技术创新或制度创新的决策建议。详见《2023年技术预见与制度创新专项项目指南》(附件1)。

三、项目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为6个月。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当是在注册地在重庆市内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独立法人单位。技术预见类项目重点支持科技智库、高校、科研机构、市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单位。制度创新类项目重点支持科技智库、高校、科研机构与决策需求部门(单位)联合开展研究。原则上决策需求部门不作为牵头单位申报。  

(二)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信用等级为“良好”及以上,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且无逾期未结题的项目。

(三)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限项要求。

1. 项目负责人应当是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无主持的市科技局在研项目,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项。

2. 项目组成员参加的在研项目不超过2项。

(四)科研诚信承诺。项目申请人和依托单位须出具“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3),以系统下载版本为准,签字盖章后作为附件上传,承诺事项纳入科研信用管理。

(五)合作协议。有多个单位参与项目申报的,参与单位应签订“科研项目合作协议”(附件4),以系统下载版本为准,签字签章后作为附件上传。

(六)凡是发现项目申报过程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向市纪委监委驻市科学技术局纪检监察组或市科技局机关纪委书面实名反映有关情况。

五、申报流程

项目通过“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科研项目(新)”(http://www.csti.cn/govwebnew/index.htm)实行全流程网上申报。相关附件及签章证明均通过网上提交至市科技局。

(一)项目申请人无账号的,请到“重庆市科技局—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科研项目(新)—快捷入口—个人注册”注册个人账号,注册后登陆填写相关个人信息,然后提交学校审核。申请人有账号的,可以继续使用。

(二)申报书填写。项目申请人登录科研项目(新)系统,先选择计划类别“技术预见与制度创新”,再选择项目类型,点击确定后进行项目申报内容填写(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5)。

(三)申报书提交。项目申请人在线完成填报,相关附件材料签字签章(有合作单位的需合作单位盖章)后以PDF格式上传,检查确认后在线提交至依托单位。

(四)单位审核。项目依托单位对项目申报条件及申报书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提交至市科技局。

(五)实行“无纸化”项目申报。项目申报只需在线确认提交电子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六)申报书中的起始时间一律填写202371日,结束时间填写20231231日。

六、申报时限

科技局网上系统申报时间:202341918:0053118:00

按照学校申报安排,请项目申报人于2023523日前完成系统申报、提交,学校审核后无法退回。为避免截止日因集中申报造成网络拥堵,请各项目申请人妥善安排提交时间,确保项目顺利提交。

请各位老师提前做好各类材料用校印和法人印的申请,各类盖章申请请在“企业微信——翠湖智办——用印申请”中申请办理。

七、注意事项

(一)市科技局将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进入项目管理流程、不予补报。

(二)项目申报书及相关材料全部通过线上提交。

(三) 选择“联合资助”的项目,申报人应当在申报时取得所在单位“联合资助”的同意,并同步上传单位盖章(需加盖科研处印和学校公章)的“联合资助意向书”(附件5)。否则按形式审查不合格处理,不进入项目评审流程。

(四)项目立项后,项目任务书由系统自动生成。

(五)科研诚信管理。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多头或重复申报等科研诚信问题均纳入科研诚信管理。

(六)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过程中的违规违纪或不当行为,请直接向科技局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八、咨询电话

(一)校内联系  账号注册审核及申报咨询  周老师:62769030

(二)市科技局  申报咨询   王 锐: 023-67511316

(三)系统咨询

账号注册与登录技术咨询:023-67615511

项目系统(新)技术咨询:13372633093

(四)监督与投诉

市纪委监委驻市科学技术局纪检监察组:何传英 023-67513576

市科技局机关纪委:辛文辉 023-67600056

 

 

 

附件:

1.2023年技术预见与制度创新专项项目指南

2.技术预见与制度创新项目申报书(仅为模板,以系统下载为准)

3.科研诚信承诺书(仅为模板,以系统下载为准)

4.科研项目合作协议(仅为模板,以系统下载为准)

5.重庆市科研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流程图解

 

 

 

科研处

2023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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