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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23年五一劳动节期间科研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校内相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学校《关于2023年劳动节放假安排的通知》,五一劳动节放假时间为4月29日至5月3日。为认真做好放假期间各科研重点实验室安全管理与传染病防控作,提升风险防范能力,保障国家财产和人员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校内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绷紧安全稳定这根弦,加强对管理、实验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

二、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校内相关单位在节前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重点对水、电、气,及相关仪器设备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治措施,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松、隐患不消除不放手。

三、不断强化实验安全管理。校内相关单位严格按照科技创新基地安全管理办法,妥善保管易燃、易爆、剧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在有实验任务情况下,操作人员要提高安全责任意识,规范操作,坚决遏制事故发生。切实抓好实验动物管理相关工作,防范生物安全风险。

四、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作。要坚持多病共防,严格落实晨午检制度与登记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强化健康监测,加强染病疫情规范处置。要全面落实《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技术方案(第七版)》要求,因时因势因事优化管理措施,持续筑牢校园“乙类乙管”疫情防线。

五、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校内相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科研实验室五一劳动节期间值班工作,完善各项应急处置预案,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严明值班工作纪律,规范信息报送工作。

科研处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