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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3年度科研平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决策部署,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11号)的要求,学校将启动科研助理岗位的开发及聘任工作。

请各单位认真传达,现开展征集科研平台/教师设置科研助理的岗位需求,并填写《2023年重庆工商大学科研助理岗位统计表(科研平台/教师)》。

于下周二(5月23日)上午12点前,将电子版发至邮箱ctbukyckjk@126.com,联系人:赵老师。

注意事项:1、科研平台/教师设岗根据项目研究需求,自愿申请设置科研助理岗位。2、学科科研团队可设置2-3个科研助理岗位,教师可设置1-2个科研助理岗位。3、科研平台或教师依托科研项目设立的科研助理岗位,学院承担的科研助理薪酬部分从平台经费、科研项目经费中列支。科研助理工资参照重庆工商大学劳务派遣工资标准执行。科研助理聘任期间,学校按规定为其缴纳医疗等社会保险。

附件:2023年重庆工商大学科研助理岗位统计表(平台或教师)

科研处

2023-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