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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和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精神,根据《重庆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决定开展我校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自查清理,压实科研单位主体责任,对存在学术不端问题论文摸清底数、削减存量、遏制增量,督促科研单位健全科研诚信制度,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加强诚信教育宣传,引导科技工作者强化诚信意识、坚守诚信底线,推动形成良好科研生态。

二、自查清理范围

(一)自查清理对象

201811日以来,以重庆工商大学作为署名单位发表的学术论文开展学术不端问题自查和无实质学术贡献挂名清理。

(二)自查清理重点

对纳入自查清理范围的论文逐一自查,重点核查以下几个方面:

(1)论文是否存在抄袭、剽窃、重复发表等情况;

(2)论文是否存在伪造通讯作者(邮箱、单位)、伪造或操纵同行评议等情况;

(3)论文的图片、数据等是否存在伪造、编造、篡改,以及一图多用、选择性使用等情况;

(4)署名作者是否真实参与相关研究和论文写作,是否存在买卖、代写、代投论文情况;

(5)实验研究数据是否为作者真实开展研究所得,是否存在未真实开展研究而购买实验研究数据情况;

(6)论文署名作者是否对论文未作出实质学术贡献,存在挂名现象。

三、组织实施

各二级单位是科研诚信建设主体,具体组织本单位科研人员有序开展自查清理工作。

(一)个人自查。根据通知要求,各二级单位制订具体工作计划,部署动员本单位科研人员,对本人署名的科技文献进行全面梳理,并重点对201811日以来发表的科研论文进行逐篇对照检查,并填写科研论文自查表(附件1)。在自查过程中发现已发表和投稿的科技论文存在违反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的,科研人员要根据现行有效的科研活动准则,对问题论文及时采取勘误、撤稿或其他相应学术处理措施,并向二级单位报告。自查表由二级单位自行留存备查。

二)二级单位复核。各二级单位对本单位人员的自查情况认真复核把关,将自查清理工作的组织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等形成总结报告,并统计科研人员在核查时间内发表的学术论文,对存在上述6种情况的学术论文进行甄别。填报二级单位科研论文自查统计表(附件2),并撰写二级单位论文自查和挂名清理工作总结报告(附件3),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部门公章于77日(星期五)1200前报送至科研处,材料电子版统一发送邮箱:ctbukyckjk@126.com

四、有关要求

各二级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学术不端的严重危害性,高度重视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扎实做好本次专项清理活动,及时报送自查情况。对隐瞒不报或虚假报告的,应按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第三十五条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及电话:赵老师、谢老师,023-62769787


附件:

   1.科研论文自查表

   2.科研论文自查统计汇总表

   3.单位科研论文自查清理工作报告(模板)

   4.学术规范对照表


科研处

                           202373



附件:

附件1.科研论文自查表.docx

附件2.科研论文自查统计汇总表.xlsx

附件3.单位科研论文自查清理工作报告(模板).doc

附件4.学术规范对照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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