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科研成果录入科研管理系统的通知
时间:2023年11月23日 18:20 作者: 查看:
校内各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考核工作和“赛马”数据支持工作,根据学校有关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3年度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录入科研管理系统和成果信息集中审核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程序及方式
1、成果范围
本次录入系统的成果范围为2023年以重庆工商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取得的各类科研成果。
本次成果录入的申报人原则上为成果的第一完成人。已经录入系统的成果无需重复录入。
本次录入系统的成果数据将作为年度考核和“赛马”的基础数据。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做到“应录尽录”。
2、录入方式
本次科研成果采用在科研管理系统录入的方式,原则上由成果第一完成人登录重庆工商大学科研管理系统,规范填报成果录入信息,并上传成果的PDF电子版(职称评审、人才工作考核、科研考核等工作,将直接调阅科研系统成果数据)。
3、二级单位审核
成果完成人须向二级单位提交成果原件。
各二级单位对照科研成果原件,对成果申报人在科研管理系统中所填信息进行逐项审核,所填信息与成果原件不符的,应退回成果申报人修改后重新提交。
审核通过后,在系统中导出本单位汇总表(按成果类别分别导出汇总表)并完善签字盖章后,报科研处。
4、科研处审核
请各二级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本单位成果汇总表纸质件提交科研处审核。若科研处审核发现系统中所填信息与成果事实不符的,退回二级单位按程序修改后重新提交。
二、进度安排
科研管理系统成果录入于2023年11月24-26日开放。请各二级单位组织教师务必于2023年11月26日前将2023年取得成果信息录入科研管理系统。
请各二级单位于2023年12月3日前完成本单位录入系统的成果审核工作。
请各二级单位于2023年12月7日前,将本单位新录入科研成果汇总表的纸质版,经科研秘书和分管领导签字后加盖部门公章,提交科研处。二级单位科研成果汇总表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
三、注意事项
(一)填报在科研系统中的成果信息,必须与原件中的信息一致。
(二)用稿通知、著作清样等尚未正式刊发、出版的成果不得填报。
(三)教改论文、教材不在本次成果录入范围之内。
(四)外文期刊以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表升级版(2022年版)大类分区为主要依据。系统中尚不存在的英文期刊,请自行在科研系统中录入该期刊(系统路径:常规设置/学术期刊录入),先按一般期刊录入。
(五)请成果完成人和所在二级单位认真、严谨核实提交的科研成果,确保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否则视为无效申报。在本次成果录入审核中核查出的学术不端问题,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其他未尽事宜,将另行时间通知。
四、联系方式
(一)社科处:62769030,邮箱:ctbukyc@126.com
(二)科技处:62769787,邮箱:ctbukyckjk@126.com
科研处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