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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撤稿论文自查的通知

校内各二级学院、独立科研平台:

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近日关注到,Hindawi等国外出版机构撤回大量中国学者发表的论文,对我国的学术声誉和学术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的部署要求,加强高校科研诚信建设,按照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开展撤稿论文自查的通知》和市教委相关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工作,主动排查梳理撤稿论文情况,核实论文撤稿原因,严惩学术不端行为。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撤稿论文自查

各二级学院、独立科研平台要组织科研人员全面检索中英文科技文献数据库,对2021年1月1日以来本单位、本人署名的科技论文撤稿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核实撤稿原因和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并填写《撤稿论文自查表》(附件1)。

以各二级单位为管理主体复核汇总本单位科研人员自查清理情况,认真填写《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学术不端案件调查情况表》(附件2、4);对于存在学术不端的论文,由所在学院、平台牵头调查,按照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以下简称40号令)、《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以下简称221号文)等文件要求,在完成行政调查、学术评议并听取作者陈述申辩的基础上形成调查报告(格式参考附件3);汇总本单位自查清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及调查情况并形成总结报告,连同相关科研诚信学习情况的相关记录、照片、新闻报道等,一并提交科研处。

二、研究建立长效机制

各二级学院、独立科研平台应主动梳理本单位教学科研人员涉及的撤稿论文情况,结合中科院发布的《国际期刊预警名单》,建立并发布本单位预警期刊名单,提醒科研人员慎重投稿。科研人员慎重投稿,并在版面费报销、论文奖励、职称评审等方面予以限制。深入推进高校科技评价改革,扭转科研工作中唯论文、重数量轻质量等不良倾向,引导科技评价工作突出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对低水平、低质量论文予以限制。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认真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和问题论文的调查工作,并形成撤稿论文自查工作报告。材料报送要求如下:

(一)每位科研人员填写论文自查表(附件1),未撤稿的自查表由二级单位留存备查;

(二)撤稿的论文自查表(附件1)、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论文的调查报告(附件3)、学术不端案件调查情况表(附件4),由二级单位于2024年1月18日(星期四)下午17:00前报送纸质版(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至科研处(厚德楼7007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tbukyckjk@126.com

联系人:赵老师、谢老师

附件:1.撤稿论文自查表

2.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

3.关于对*****(论文题目)一文的调查情况

4.学术不端案件调查情况表

科研处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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