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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寒假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2024年度寒假期间我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科研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科研实验室安全稳定,现将各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加强假期安全教育,寒假前务必分别开展一次全方位的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特别是重点部位和重大风险源的专项排查,摸排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做好各类问题整改工作,有效采取防范措施,消除各类隐患。

2.严格落实假期期间进出实验室人员审核和管理,无科研实验任务的人员不得随意出入实验室,无正当理由的校外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

3.假期期间开展实验活动的科研实验室,所有人员务必遵守科研实验室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做好对实验环境与实验项目的风险认知,做好个人防护。离开之前请做好“四防、四关”工作,“四防”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四关”即关好门窗、水、电、气。

4.清点危险物品,落实管控措施。对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爆炸品、易制爆化学品等,严格执行上锁或上双锁规定,严禁将上述危险物品私自带出实验室;高压气瓶总阀关闭,固定稳妥;各类危险废弃物按规定贴好标签置于安全区域,妥善保管。

5.保持实验场所环境卫生,各单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做好实验室通风通气,保障实验室洗手、喷淋设施正常运行。实验废弃物(尤其是废液)要按规定贴好标签置于安全区域,不得将有害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实验室不要出现废弃物堆积现象。

6.寒假假期需要开展实验,经二级单位审核办理。

7.加强安全巡查,安排人员值班,提升安全防范,确保紧急救助。实验场所应有应急电话、责任人联系电话。

联系人:赵老师、谢老师,电话:023-62769787


科研处

2024年0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