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重庆工商大学学术著作资助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现将2024年度二级单位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和范围
(一)资助对象
1、出版资助项目的资助对象应为我校在岗教师或离退休人员,且为申请资助的科研成果的著作权人。
2、我校兼职教师或兼职科研人员,以第一作者且以重庆工商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出版科研成果,可以申请资助。
3、申请人是申报成果的第一作者,应确保拥有申请资助作品的著作权,并确保出版项目 不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肖像权等合法权益。
4、教师作为项目负责人每年只能申请一个出版资助项目。申请学校出版基金资助的项目,不得再申请同批次的二级单位资助。
5、申请学校出版基金资助未通过评审获得立项的项目,同一成果不得再申请同年度和下一年度的学校出版基金资助项目。
(二)申报成果
1、申报成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且具有原创性或较高应用价值,达到本学科领域先进水平。
2、申报成果原则上应为学术专著且尚未出版,现已基本完成(完成率达到80%以上)书稿撰写工作,并确保于提交申请材料时完成书稿撰写工作。
3、申报成果的字数原则上不应低于20万字(正式出版物的预计字数)。
(三)下列情况不属于资助范围
1、已获得国家出版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等专项出版资助的;
2、在国外出版社出版的著作;
3、曾获得学校资助但由于申请人原因未按期出版的;
4、曾获得学校出版资助但资助项目被撤销的;
5、学校立项建设的一流学科团队成员,原则上不应申报,团队成员的著作出版由团队建设经费资助。
6、教材、教改成果等教学成果。此类成果由教务处按相关规定办理。
7、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8、成果存在抄袭和剽窃行为等学术不端行为。
9、学校认为其他不宜资助的情况。
二、资助程序
1、申报
二级单位资助工作由二级单位自行组织实施。申请二级单位出版基金资助的出版资助项目的申请人,向各二级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凡符合申报条件的教职工,均可申报。
2、审核和评审
二级单位出版资助项目的申报审核和评审由相关二级单位受理,二级单位可自行确定受理时间,自行组织专家评审,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经所在二级单位学术分委员会审议,确定二级单位拟立项项目。
3、审批和资助
二级单位应根据学术著作成果质量和学校出版资助导向,在分档资助限额内差异化确定资助项目的资助标准,原则上不得以统一标准确定资助额度上限。在学校指定出版社出版的,其资助限额在6-12 万元范围内分档确定;在其他出版社出版的,其资助限额在5万元以下分档确定。资助限额分档具体标准由学校确订后另行通知各二级单位。原则上不资助出版论文集(学校组织开展的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专项研究成果出版的论文集除外)。
二级单位评审确定的拟立项出版资助项目,由科学研究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统一报科学研究委员会集中审议立项。科学研究委员会对拟立项项目进行审批,确定立项项目及每个出版资助项目资助的具体额度。
4、出版
凡获得资助的专著,必须以独立书号出版,出版资助项目资助的成果出版时,须在出版物封面或扉页等显著位置标注“重庆工商大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 “由重庆工商大学资助出版” 或“由重庆工商大学XX二级单位资助出版”字样;出版物第一作者(或唯一作者)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重庆工商大学;科研平台提供资助的,标注作者单位时,还应同时注明科研平台名称。
凡获得资助的,2024年内须履行出版计划,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助。
三、申报材料
申请人按照所申报二级单位的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二级单位确定拟立项项目后,由二级单位向科学研究委员会办公室提交如下材料,报校科学研究委员会审议。
(一)申请人准备的材料
1、填报《重庆工商大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申请书》1份,并请完善相关意见和签章;
2、著作书稿打印稿1份;
3、《成果概要》一式1份;
4、填报二级单位出版基金拟资助项目一览表;
(二)二级单位准备的材料
5、二级单位学术分委员会意见1份(复印件);
6、专家评审意见1份(复印件);
7、汇总填报二级单位出版基金拟资助项目一览表1份。
二级单位汇总后,请将上述所有材料纸质档提交至厚德楼7016办。上述材料1、5、6的签字盖章扫描版、材料2、3、7电子版,请二级单位通过电子邮件报送邮箱ctbukyc@126.com。请二级单位做好相关材料存档。
校科学研究委员会本年度开展两次出版资助项目集中审议立项工作。科学研究委员会办公室受理本年度第一批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9日,受理本年度第二批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11日。请各二级单位按时提交,逾期恕不受理。
四、有关要求
1、请各二级单位对资助成果质量严格把关。校科学研究委员会将审议资助成果质量,对立项数量进行总额控制。
2、著作出版后,申请人应当按照要求完善著作验收手续。二级单位资助的出版资助项目,由二级单位负责验收。
3、已享受学校预算资金或其他财政专项资金(含出版资助项目经费、学科建设经费等专项经费)资助出版的学术著作,不得作为学校科研综合绩效和各二级单位年度绩效工资分配的核算依据。
五、其他事项
本年度学校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预计今年下半年启动,通知另行发布。
联系电话:62769030
电子邮件:ctbukyc@126.com
附件:
1.申请二级单位资助相关附件
2.重庆工商大学学术专著资助管理办法(修订)
科研处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