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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市教委科学技术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预通知

校内有关单位:

接市教委《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做好2024年度市教委科学技术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预通知》要求,为做好2024年度市教委科学技术研究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市教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周期及经费

(一)项目类别

市教委科研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青年项目三类。

重大项目重点支持高校围绕“416”科技创新布局和“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重点在大数据人工智能、集成电路、智能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大健康)、低碳节能绿色环保、现代农业、空天技术、基础科学、前沿与交叉等领域开展研究。

重点项目、青年项目按照自由探索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原则,主要支持基础/应用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和管理及模式创新研究,其中管理及模式创新研究资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数10%。

(二)项目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其中管理及模式创新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1年。

(三)项目经费

1.重大、重点项目。重大项目申请资助额度10-15万元/项,重点项目资助额度5-8万元/项,其中管理及模式创新研究资助强度为50%。

2.青年项目。青年项目基础/应用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申请资助额度4万元/项,管理及模式创新研究申请资助额度2万元/项。

二、申报名额

按照“限额申报、择优支持、切合实需、分类培育”的原则,市教委对学校限额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本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负责人限为1人,应当是申报项目的实际负责人,且是项目承担高校的全职在岗人员或以柔性引进方式聘用的人才。其中以柔性引进方式聘用的人才作为负责人的申报项目数不得超过项目承担高校申报限额的20%;

2.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研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学风端正;

3.重大、重点项目的负责人应当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重大、重点项目研究方向应与本单位科研发展规划重点支持领域一致或近似,其中与企业联合攻关的应用研究类项目的比例不低于本校重大、重点项目申报总数的2/3,且需满足重庆市减轻青年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要求(负责人40周岁及以下比例的不低于20%,40周岁及以下的参研人员比例不低于60%)(以申请计划当年1月1日为限);

4.青年项目的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本科高校的应当未满38周岁,高职院校的应当未满42周岁(以申请计划当年1月1日为限);

5.项目负责人主持在研的本计划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同一年度申请本项目限1项;项目参研人员参与的本计划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3项

6.项目负责人累计获得青年项目资助不得超过2次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均不接受申报:

1.项目研究的主要内容和目标在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中已获得立项的;

2.项目主要研究内容或近似内容正在申报其他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或重庆市自科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市教委)项目的;

3.项目被强制终止,且在不得申报期内的。

四、优先支持范围

在同等条件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予以优先支持:

(一)以2011协同创新中心、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基地和重点学科为依托的项目;

(二)围绕基础研究前沿领域和应用前景明确、有望产出具有变革性影响的项目;有利于解决大数据智能化、集成电路等制约国家和我市经济、科技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问题的项目;

(三)与国内外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企业开展实质性合作研发,能够吸引海内外杰出科技人才或者优秀创新团队来渝从事长期工作,具有高层次、高水平、紧迫性特点的科技合作项目;

(四)与服务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军民融合、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内陆开放高地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区、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新时代西部大开发等重要战略规划有关的项目;

(五)在“双百双进”等活动中已与有关区县、园区、企业进行精准对接的项目(详见附件5);

(六)重庆市高校科技委委员推荐的项目;

(七)能承接企业需求、可揭榜挂帅的项目(详见附件6)。

五、学校安排

(一)2024年度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学校择优推荐申报。

1.各二级学院、独立科研平台实行限额推荐申报到学校。

1)重大、重点项目:原则上重大项目限推荐1项,重点项目限额推荐不超过2项;如有揭榜挂帅项目,重大、重点项目推荐总数不超过5项。

2)青年项目:原则上按照本单位2023年立项数的1.2倍限额推荐;2023年未获得青年项目的单位,推荐数原则上不超过1项。

2.行政人员、教辅人员按照学术归属,依托相关学院、独立科研平台申报,单独申报的不予受理。

3.各二级学院、独立科研平台对提交本单位申请项目进行汇总、初审、论证、排序,根据限额推荐数上报科研处。

4.市教委正式通知就发布后,科研处转发通知,不再重新组织申请书的提交根据各学院、独立平台提交的预申报的材料,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

(二)其他说明

1.项目正式申报采用网上申报,从市教委正式通知发布到完成评审、线上填报等工作时间非常紧,具体以教委正式申报通知为准。

2.项目正式申报通过重庆市高校科技与创新资源平台进行,没有账号的教师可先行个人账号注册,已有账号的教师遗忘用户名、密码的可联系科研处项目申报开放时间为4224294月30日完成全部系统申报

平台地址:http://221.178.107.54:7777/srs/srs/login.html

3.请各学院、独立科研平台须于2024年4月25(星期四)下午1700前提交申请书纸质初稿一式三份(双面打印、不含附件),汇总表一份(签章)、重大重点项目清单一份,电子版发送至ctbukyckjk@126.com邮箱,纸质材料交到厚德楼7007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4.鼓励本地企业等构建协同创新共同体合力开展技术攻关,联合申请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多家单位联合申报项目的,应与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资金安排、知识产权归属、法律责任等内容,并将完整的合作协议(加盖合作单位公章),正式申报时作为附件扫描上传。

5.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谢老师、赵老师,62769787


附件:

1.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科学技术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2.2024年度市教委科学技术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

3.2024年度市教委科学技术研究计划项目汇总表

4.重大重点项目清单

5.揭榜挂帅项目目录

6.“双百双进”高校参与企业需求对接项目清单

7.科研项目产学研合作协议




                         科研处

                          2024年4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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