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社科基金专家库增补专家和更新信息的通知
时间:2024年04月22日 17:04 作者: 周洪 查看:
校内各二级部门:
根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需要,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对“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的专家库入库条件和数据库结构进行了调整,请各二级单位及时遴选增补专家、更新信息。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增补专家
符合以下条件的专家可申请加入专家库:
(1)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2)热爱哲学社会科学事业,诚实守信,作风严谨,公道正派,认真负责,恪守学术道德,愿意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评审、成果鉴定等工作。
(3)属于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熟悉本学科领域的动态与前沿,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丰富的科研成果。
(4)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且承担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项目须已结题)。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70周岁以下,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常用办公软件。
2.更新专家信息
近期专家库结构有所调整,需要已在专家库的专家及时登录平台更新信息。重点更新以下信息:主要研究领域、近5年承担的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获人才资助情况、代表性成果及成果获奖情况等。
3.加强审核把关
请各二级部门对新注册专家和变更等申请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对政治素质、学术水平、学风问题等情况严格把关。
4.具体操作方式
专家本人登录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网站主页,进入“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s://xm.npopss-cn.gov.cn)。(1)新专家注册。点击“成果鉴定系统”的专家注册(在页面左下角),查看并同意用户协议后可填写相关信息,填写完毕点“提交”。(2)专家更新信息。专家登录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后,点击右上角“用户信息维护”,进入填写页面,完善需要更新的信息,完成后点击“保存”即可。请所有专家务必按照栏目要求准确、规范、完整填写。
特别提醒:在平台登记个人信息时,姓名须与身份证信息一致(请勿填写笔名、惯用名等),已在平台登记信息的专家及时填写和维护个人银行卡信息(银行卡须为本人账户)。
5.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在库专家更新信息:请各二级部门通知本部门已在库的国家社科基金专家及时进系统更新个人信息,完成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前。
增补专家工作:请各二级部门汇总本部门需要新增的专家信息,填写《国家社科基金专家库增补专家申请表》(附件1),并统一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专家库增补评审专家二级单位审核意见表》(附件2)。以上附件1、2纸质版报送至厚德楼7016办公室。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前。
新专家系统填报注册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前。
联系电话:62769030
科研处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