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重庆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持续推进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24年05月11日 15:32 作者: 科研处 查看:
校内各二级部门:
重庆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近期发布了《持续推进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现转发给大家。各二级部门要持续推进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工作,积极组织相关研究人员按照本通知要求发表理论文章。理论文章正式刊发后,科研处将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的安排推进下一步工作。
科研处联系电话:62769030
科研处
2024年5月11日
附件:
关于持续推进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工作
有关事宜的通知
为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西部大开发座谈会和视察重庆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推出一批具有重庆辨识度和全国影响力的成果,现就持续推进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工作、鼓励在全国“三报一刊” 等重要报刊发表理论文章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阐释主题
(一)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西部大开发座谈会和视察重庆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重庆的生动实践;
(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等。
二、重要报刊范围
(一)全国“三报一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
(二)全国有关报刊:《党建》《红旗文稿》《学习时报》《中国社会科学报》。
(三)市级媒体:《重庆日报》“思想周刊”。
三、有关激励政策
(一)在全国“三报一刊”发表的理论文章,追加立项为市社科规划中特理论项目重大项目,资助研究经费 2—5 万元/项;其中,发表于《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理论版 3000字以上的和《求是》的,资助研究经费5万元/项。
(二)在《党建》《红旗文稿》《学习时报》《中国社会科学报》 发表的理论文章,追加立项为市社科规划中特理论项目一般项目,资助研究经费 0.5—1 万元/项。
(三)在《 重庆日报》“思想周刊” 发表的理论文章,资助 2000 元/篇。
四、具体工作要求
(一)原则上第一署名单位为“重庆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或“重庆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XX 分中心”。 重点鼓励以“重庆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为署名(在文末或以其他方式体现、 证明执笔人),在全国“三报一刊” 发表理论文章。
(二)发表时间视选题情况,原则上均在 2024 年底前完成。
(三)文稿字数,根据目标报刊的具体要求确定,原则上不低于 1200 字。
重庆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24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