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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雏鹰计划十四期学员专题研究课题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实施第二期普通高中发展促进计划的通知》(渝教基发〔2019〕28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创新教育的通知》(渝教基发〔2020〕58号),实施普通高中雏鹰计划培养项目,提升中小学创新人才培养水平,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综合能力,特制定本培养方案。

一、培养模式

第十四期雏鹰计划学员培养工作以相关高校、科研院所(附件1)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学实验示范中心等实验基地与高中项目学校(附件2)联合培养的模式开展。

根据市教委统筹安排,高校、科研院所实验基地和高中项目学校双向选择专题研究课题,联合选拔具有创新潜质、热爱科学、学有余力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展过渡性培训,组织学员利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研究性学习)时间和节假日进入高校、科研院所实验基地,采用“两校学习、双师指导”的形式,进行专题课题研究,形成专题作业。

二、培养周期

第十四期雏鹰计划学员培训周期为两年(2024年10月至2026年7月),其中项目对接、学员选拔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三个月。

三、重点工作

(一)组织申报专题研究备选课题

相关教师申报专题研究备选课题,填写《重庆市雏鹰计划学员专题研究备选课题申报表》(附件1)和《重庆市雏鹰计划研究项目计划申报书》(附件6),于10月27日前由二级部门科研汇总后统一将电子文档交科研处科技科。

申报者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每人每年限申报1项专题研究备选课题,原则上相同项目不得在不同年度进行重复申报。每个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学实验示范中心最多可申报10个专题研究备选课题,每所高校、科研院所最多可申报45个专题研究备选课题。

项目选题应符合高中生认知特点、学业实际和能力水平,注重科普性,具有可行性和创新性,可聚焦数学与信息科学、物理与地球科学、化学与生命科学、人文与社会科学等重点领域。

(二)评审确定选题名录

市教科院(创新学院)对项目选题进行网络或通信评审,将评审合格的研究项目选题形成《重庆市雏鹰计划学员专题研究备选课题名录》并集中发布。

(三)高校、科研院所与高中对接确定专题研究课题

1.高中项目学校申请。高中项目学校根据《重庆市雏鹰计划学员专题研究备选课题名录》,结合本校办学优势和教师专业特长,按照《重庆市雏鹰计划第十四期学员及专题研究备选课题名额分配表》(附件4)进行选题,并填写《重庆市雏鹰计划学员专题研究课题志愿表》(附件5),于117日前报市教科院(创新学院)。

高中项目学校填报的专题研究课题志愿,原则上集中在一所对接高校、科研院所,且应选择前几期对接高校、科研院所的专题研究备选课题。

2.高校、科研院所自主选择。高校、科研院所根据高中项目学校志愿填报情况,自主确定专题研究课题对接的项目学校,于1114日前报市教科院(创新学院)。

3.确定研究课题。市教科院(创新学院)根据高校、科研院所自主选择的对接项目学校情况,公布《重庆市雏鹰计划学员专题研究课题对接表》。

(四)联合选拔雏鹰学员并提交实施方案

1.选题辅导。高校、科研院所负责组织项目申报者(团队)到对接高中项目学校举办科普讲座,同时介绍实验基地、专题研究课题和导师团队情况,帮助学员根据兴趣爱好进行专业选择。

2.学生自荐。高中项目学校中对科学具有浓厚兴趣、学有余力的高一年级学生,均可根据个人兴趣爱好和确定的专题研究课题,自愿填写《重庆市青少年创新人才培养雏鹰计划学员申请表》(附件6),申请参与雏鹰计划。

3.学员初选。高校、科研院所和高中项目学校遵循兴趣主导、自愿申请的原则,采取审核学生自荐材料、面试等方式,综合衡量学生学业成绩、社会实践和创新活动、心理素质、自主管理、个性特长等指标,共同初选出具有创新潜质、热爱科学、学有余力的学生参与雏鹰计划。将《重庆市青少年创新人才培养雏鹰计划学员申请表》(附件6)《重庆市青少年创新人才培养雏鹰计划学员推选统计表》(附件7)盖章汇总后,于1121日前报市教科院(创新学院)。

4.审核公布。市教科院(创新学院)组织有关专家,对初选学生进行审核,并于126日前公布入选学员名单。

5.提交方案。高中项目学校联合对接高校、科研院所制定本期雏鹰计划实施方案(含学员选拔培养等),提交创新学院。

(五)填写申报书并签订合同

市教科院(创新学院)将对接成功、完成学员选拔的申报项目反馈至市教委科技处,由市教委科技处负责组织高校、科研院所项目申报者完善并提交纸质版《重庆市雏鹰计划研究项目计划申报书》(附件8),下达立项通知,签订项目合同书。

(六)实施培养工作

1.相关高校、科研院所要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开展学员培养工作。协同高中项目学校共同设计学员个性化培养方案,组织指导教师对学员开展通识培训、过渡培训等,指导学员开展专题课题研究,并为学员提供良好的教学和实验条件,加强学员培养过程管理和评价记录。对承担雏鹰计划学员指导任务的教师开展专项培训,引导教师了解中学教学实际,探索更加符合中学生认知水平、兴趣培养、潜能发挥、个性发展需要的教育方式方法。定期向高中项目学校学生开放实验室,经常对基地学校、项目学校及周边中小学校学生开展科普宣传和培训,提高青少年创新人才培养覆盖面。

2.高中项目学校要结合课程改革开展学员培养工作。联合对接高校、科研院所实验基地制定学员个性化培养方案,做好学员科学基础知识和科技基本技能的培训工作,积极配合对接高校、科研院所指导教师跟进实施通识培训、专题课题研究指导工作。有雏鹰计划学员的学校,均需将每周一个下午所有课程设置为选修课程或综合实践课程时间,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安排两个下午时间,组织学员集中接受培养培训或到大学实验室开展专题课题研究,为学员提供宽松的学习环境和充足的学习时间,不得额外增加学员的课业负担。高中项目学校指导教师要与学员一起全程进入高校、科研院所实验基地参加专题课题研究,提高研究能力和研究性学习指导能力。建立雏鹰计划学员电子档案,全程记录学员学习及开展专题课题研究的过程、阶段性成果以及指导教师评价等资料。

3.市教科院(创新学院)要为学员培养创造良好条件。加强雏鹰计划学员培养工作的制度设计和过程管理,认真研究青少年创新人才培养途径、育人模式转变等重点问题,引领雏鹰计划沿着科学、可持续的方向发展。对高校、科研院所及高中项目学校指导教师开展专业培训和指导。加强与市内外高校、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学实验示范中心和科研院所、科技教育场所、高科技企业等的联系,为学员实验实践提供条件。邀请市内外高校、科研院所、高科技企业专家及退休专家组成雏鹰计划学员志愿教师团队,为学员提供优秀辅导教师团队。组织学员在市内外开展科技夏令营、科技论坛等活动,到科普教育公共场所担任志愿者。组织辅导教师和学员开展科技创新教育进社区、进学校活动。

(七)展示交流成果

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和高中项目学校通过举办学员论坛、开展研究成果推介活动、组织参加科技创新大赛、出版学员论文集等形式,展示、交流学员的专题课题作业等成果。将学生有价值的科技创新成果和建设性意见推荐给有关部门或单位,促进成果转化,激发学生的研究创新热情。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教委全面负责雏鹰计划工作。相关区县教委、高校、科研院所和高中项目学校要建立健全雏鹰计划领导班子和工作机构,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安排专项经费用于雏鹰计划项目实施、设施设备和图书资料购置、学员交通补助、教师工作补贴等,确保“有专人负责学员培养工作,有专项经费支持计划实施,有专门场所让学员学习和实践”。

(二)健全激励机制

雏鹰计划学员参与进行专题课题研究的过程和成果,按研究性学习等相关学科课程标准进行考核,计相应学分,纳入综合素质评价,载入学生学籍档案,以适当方式将学员成果向市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推荐。对承担雏鹰计划学员指导工作的教师,计算教学和科研工作量,纳入工作业绩考核范围,在评优评先、晋职晋级等方面予以适当倾斜。加强对雏鹰计划实施情况的督导评估和工作考核,对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敷衍、进展缓慢、借创新人才培养之名违纪违规的实验基地、高中项目学校取消相应资格,对缺乏兴趣、动力不足、不积极参与培养活动的学员实行淘汰退出。

(三)加强示范带动

各区县教委、市教科院(创新学院)、有关高校、科研院所、高中项目学校要充分发挥雏鹰计划的示范带动作用,及时将雏鹰计划的目标、措施、进展等信息向社会公布,营造全社会关心、理解、支持雏鹰计划的良好氛围。要广泛开展科普讲座、学员论坛等活动,吸引更多的学校、单位和专家学者参与青少年创新人才培养工作,逐步搭建起形成体系开放、机制灵活、渠道互通、选择多样的青少年创新人才培养网络,全面提高中小学生的科学素养。

联系人: 谢老师、 赵老师 62769787   ctbukyckjk@126.com或者企业微信


附件:重庆市雏鹰计划学员专题研究备选课题申报表

       重庆市雏鹰计划研究项目计划申报书


科研处

2024年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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