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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科研成果常态化登记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科研管理效率,建立全面、准确、实时更新的科研成果数据库,为学科建设、人才评价、项目申报、职称评审、绩效评估等工作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决定开展科研成果常态化登记工作。现将常态化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程序及方式

(一)登记

1. 登记范围

自2024年1月1日以来,以重庆工商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取得的各类科研成果。

成果登记的申报人原则上为成果的第一完成人。

2. 常态化登记方式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科研成果登记工作实行常态化管理。请成果申报人在取得科研成果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线上登记工作。

科研成果登记采用科研管理系统登记的方式,原则上由成果第一完成人登录重庆工商大学科研管理系统,规范填报成果登记信息,并上传成果的PDF电子版(职称评审、人才工作考核、科研考核等工作,将直接调阅科研系统成果数据)。

案例类成果暂不实行线上登记,请填写附件1,按程序报送登记。

3. 确认提交登记信息

成果申报人在科研管理系统中将成果信息录入完毕后,在“科研成果管理”中“论文管理”“著作管理”“科研获奖管理”“咨询类成果管理”“专利管理”“软件著作权管理”“成果转移转化管理”等子菜单中分别勾选申请登记成果,然后点击“用于成果登记”按钮提交登记。完成前述步骤后,再点击“成果登记一览表”按钮,进入“XXX科研成果登记一览表”查看无误后,点击“成果登记确认提交”按钮,完成信息确认。确认后,点击“打印成果一览表”按钮,打印《XXX个人科研成果登记一览表》,完善签名后,提交二级单位科研秘书(具体操作方式详见“附件2:重庆工商大学科研成果登记指南”)。

(二)审核

1.二级单位审核

成果登记申报人须向二级单位提交成果原件。各二级单位须在成果登记申报人提交登记信息一周内,按照《个人科研成果表》中所列成果,对照科研成果原件,对成果申报人在科研管理系统中所填信息进行逐项审核,所填信息与成果原件不符的,应退回成果申报人修改后重新提交。

审核通过后,在系统中导出本单位汇总表(按成果类别分别导出汇总表)并完善签字盖章后,报科研处复核,教师《个人科研成果表》由学院保存备查。

2.科研处审核

请各二级单位在每月底将本单位成果登记汇总表纸质件和成果原件提交科研处审核。科研处审核后,成果原件统一退还(著作留一本存底)。若科研处审核发现系统中所填信息与成果原件不符的,退回二级单位按程序修改后重新提交。

未通过审核的成果,暂不纳入成果评议范围。

(三)公示

科研处复核后,分批次对全校成果登记信息进行公示。

二、材料提交

请各二级单位将成果登记纸质材料按要求提交科研处。

(一)二级单位成果登记汇总表纸质版提交

二级单位成果登记汇总表的纸质版,经科研秘书和分管领导签字后加盖部门公章,提交科研处。

(二)教师科研成果提交

各类成果按科研系统中附件要求上传成果PDF电子版,除此之外还应分别提供相关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 论文类成果:中文期刊论文提交期刊原件一份;英文期刊论文需期刊原件一份(如无期刊请提交论文全文复印件一份),检索报告原件及复印各一份。原件经科研处审核后退回。

2. 著作类成果:提交原件一份,由学校留存不退还。

3. 获奖成果: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或复印件一份,原件经科研处核查后退回。

4. 智库类成果:

批示类、采纳类、刊载类成果:按《重庆工商大学智库成果认定办法》(重工商大【2021】279号)文件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原件经科研处核查后退回。

5. 案例类成果:请提交(1)案例扫描全文PDF件;(2)入选案例库证明扫描件(PDF版)及复印件。报送纸质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cqgsdxkyc@126.com。

6. 授权专利:提交授权专利证书的复印件1份。

7. 软件著作权:提交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复印件1份。

8. 其他成果:提交成果原件1份,原件经科研处核查后退回。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填报在科研系统中的成果信息,必须与原件中的信息一致。

(二)用稿通知、著作清样等尚未正式刊发、出版的成果不得申报登记。

(三)教材不在本次成果登记范围之内。

(四)论文类成果中,国内主办的英文期刊,根据该刊物的收录情况及其对应的刊物级别进行登记。

(五)外文期刊以最新的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表为主要依据。系统中尚不存在的英文期刊,请自行在科研系统中录入该期刊(系统路径:常规设置/学术期刊录入),先按一般期刊录入,学科组和学术评价委员会审定该期刊级别后,科研处将在系统中修正。提供的英文论文检索报告须有正式出版时间,卷号、页码。

(六)用于2024年度职称评审、人才考核等工作中的科研成果系统将统一退回未审核状态,请教师个人按照本次成果登记要求,完善成果相关信息及附件,重新提交审核。

(七)请成果完成人和所在二级单位认真、严谨核实提交的科研成果,确保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否则视为无效申报。在本次成果登记中核查出的学术不端问题,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对已经录入系统的2024年成果,请各位老师检查附件是否完整,信息是否准确,确保成果登记的准确性。2024年成果本次做到应登尽登。

(九)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谢朝伟、刘燕妮

联系电话:62310698

邮箱:cqgsdxkyc@126.com

附件:

1. 2024年案例类成果登记表

2. 重庆工商大学科研成果登记指南

科研处

2025年3月5日

上一条:关于征求2025年度第二批重大(重点)专项申报指南意见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征求2025年度第一批重大(重点)专项申报指南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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