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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商大学关于组织开展全国标准实施监测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标准制定与实施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标创发〔2025〕2 号),加快构建全国标准实施监测网,建设一批标准实施监测点,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开展全国标准实施监测点(以下简称监测点)申报工作。现请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标准实施监测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市监标创函〔2025〕85 号),组织校内具备条件的科研人员积极开展申报工作:

请申报单位于 3 月 21日前提交科研处纸质申报表一式两份,电子文档同时报邮箱(ctbukyckjk@126.com)或者企业微信。

联系人:谢老师、赵老师

附件:1.《全国标准实施监测点申报表》

科研处

2025 年 3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