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过渡期内科研成果、科研项目执行文件选择确认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年06月17日 17:21 作者: 赵凌志 查看:
校内各单位:
为落实好《关于印发﹤重庆工商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等文件的通知》(重工商大发〔2025〕66号)(以下简称“66号文”)关于政策衔接过渡期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政策文件学习宣讲
请各单位组织教职工全面、系统学习相关科研管理文件,尤其是66号文等新出台文件,熟悉学校关于政策衔接过渡期的有关规定,准确把握政策要义和学术评议规则。各单位要认真、细致做好政策宣讲和解释工作,确保每位教职工知悉政策、理解政策、会用政策。
二、组织教职工选择确认执行文件
组织教职工选择确认执行文件请各单位于2025年6月16日——6月20日期间,组织、指导教职工按照66号文的规定做出明确选择,并由教职工依本人意愿,选填本通知附件1、附件2表格之一(附件1、附件2表格不得同时填报,否则视为无效选择),亲笔签名后提交给本单位科研秘书,完成意愿选择确认。选择确认材料一旦提交,不可更改。
三、提交选择确认材料
请各单位于2025年6月23日(星期一)16:00前,将本单位教职工提交的选择确认材料原件汇总后提交科研处;同时将过渡期内科研成果(科研项目)执行文件选择确认信息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科研处(厚德楼7007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研处指定邮箱,文件名命名要求为“二级单位名称+执行文件确认材料”。
四、有关注意事项
(一)为便于直观理解,在本通知附件表格和科研管理系统中,将选择执行重工商大发〔2025〕66号文等新版系列文件的,代称为执行“修订版系列文件”;对选择执行修订前系列文件的,代称为执行“原系列文件”。
(二)逾期未作出选择的教职工,其过渡期内获批立项的科研项目、取得的科研成果,执行“修订版系列文件”。
(三)教职工做出意愿选择,须经本人亲笔签名确认,不得由他人代签。
科研处联系人:赵老师、谢老师;电话:023-62769787 ;邮箱:ctbukyckjk@126.com
附件:1.《过渡期内科研成果(项目)执行文件选择确认表(执行原系列文件)》
2.《过渡期内科研成果(项目)执行文件选择确认表(执行修订版系列文件)》
3. 过渡期内科研成果(科研项目)执行文件选择确认信息汇总表
科研处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