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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促进条例》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5年经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5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是我市第一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综合性地方法规,对规范和促进我市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为切实做好《条例》在我校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根据重庆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做好〈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促进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的通知》(渝社联发〔2025〕25号)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条例》重要意义

《条例》是我市第一部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综合性地方法规,对于破解我校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发展难题、推动相关学科建设和科研工作走在前列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各单位要站在推动学校社科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条例》出台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的责任感,确保我校社科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规范开展,助力打造具有“西部领先、全国进位和重庆辨识度”的标志性成果。

二、精心组织,深入开展《条例》学习宣传

各单位要组织哲学社会科学相关领域的教师、科研人员、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条例》原文,逐条逐款领会其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

将学习《条例》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与落实中央及市委关于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深刻把握《条例》的基本原则、工作体制、主要任务和保障机制。

充分利用学校官网、官微、宣传栏等线上线下平台,发布《条例》内容、解读文章和宣传信息。重点结合2025年9月全国科普月活动,策划组织面向校内师生及社会的专题宣传活动(如专家解读讲座、知识竞赛、主题展览等),营造学习宣传《条例》的浓厚氛围。鼓励社科专家、科普团队积极参与校内外普法宣讲。

三、结合实际,全面抓好《条例》贯彻落实

各单位要紧密联系本单位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实际,深入研究《条例》各项规定。要主动思考,将《条例》的具体条款和要求,转化为推动本单位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发展的具体思路、工作举措和制度保障。

以《条例》实施为契机,围绕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建设、学术研究、人才培养、成果转化、社会服务等重点领域,审视现有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查找短板弱项,研究制定或修订完善促进高质量发展的相关配套措施,夯实发展根基。

结合《条例》要求,重点在强化科研组织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学术交流合作、提升服务地方发展能力等方面下功夫,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推动我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全过程。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明确专人负责。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计划,避免形式主义,确保各项工作走深走实。请各单位在推进过程中及时总结梳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认真梳理遇到的问题与难点。

请于2025年9月26日12点前,将本单位《条例》学习宣传及贯彻落实进展总结(需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报送至厚德楼7011办公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kycptgl@ctbu.edu.cn。

附件:《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促进条例》

科研处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