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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一届 “重庆市土木建筑学会科学技术奖” 评选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土木建筑企事业单位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提高我市土木建筑行业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土木建筑科技创新体系的形成,推动土木建筑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同时提高土木工程建设水平,促进先进科技成果应用于工程实践,创造优秀的土木建筑工程。根据《重庆市土木建筑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重庆市土木建筑学会科学技术奖实施细则》,重庆市土木建筑学会决定开展第一届重庆市土木建筑学会科学技术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奖项奖励范围为我市在土木建设科技创新与开发、科技成果推广与应用、科技基础性与应用基础性工作和软科学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的科技成果。具体包括:

1、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智能化管理、计算机软件等科技成果;

2、引进、消化、吸收后再创新的国外先进技术和工艺;

3、为行业服务的标准、规范、科技信息、科技档案等科技基础性研究成果;

4、为支撑决策科学化与管理现代化服务的软科学研究成果;

5、有组织有措施进行大规模推广应用的科技成果;

6、采用技术创新成果完成的重大工程项目。

二、奖项设置

重庆市土木建筑学会科学技术奖作为重庆市土木建筑科学技术成果的最高荣誉奖,设一、二、三等奖,共分三个等级,必要时设特等奖。申报评选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应符合的条件:

1、在技术(或方法)上有重要创新,技术难度较大,解决了行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关键问题,总体技术水平和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市内领先及以上水平;以工程项目申报的须在规划、勘察、设计、施工以及工程管理等方面有创新和突破(尤其是自主创新),整体水平达到国内同类工程先进或领先水平;

2、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显著,并经过一年以上较大规模的推广应用,取得明显效益;

3、成果转化程度高,具有较强的示范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对提高行业或技术领域的科技含量,推动行业或技术领域科技进步作用明显;

4、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创新性强且实用效果突出,符合绿色节能环保要求;

5、知识产权明晰,无产权纠纷和异议,研究人员排序无异议;

6、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由项目第一完成单位与其它完成单位协商一致后申报。

(二)项目主要完成单位和个人应满足的条件:

1、主要完成单位应当在科技成果研制、开发、投产和推广应用过程中提供重要的技术、设备和人员等条件,对科技成果的完成起到关键的组织、管理和协调作用;

2、主要完成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在科技成果总体技术方案的设计中做出重要贡献;

②在关键技术和疑难问题解决过程中做出重要技术创新;

③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

(三)其他条件请详细阅读《重庆市土木建筑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重庆市土木建筑学会科学技术奖实施细则》。

四、申报程序

符合评奖范围及申报条件的科技成果单位自愿申报,填写统一格式的申报表,并加盖公章报送厚德楼7016-2办公室。

申报时需提交电子版材料:申报表、汇总表及附件材料(发送至邮箱:cqgsdxkyc@126.com);纸质件材料提交:申报表、附件材料各一式三份(至少一份为原件)、汇总表一份。所有纸质材料装在一个档案盒,档案盒封面须注明:单位、项目名称、联系方式。所有材料可在学会网站(www.cqtmjz.cn)“学会专区-科学技术奖”栏目内下载。

五、其他事项

1.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23-62310698

纸质材料提交地址:厚德楼7016-2

电子表格发送邮箱:cqgsdxkyc@126.com

附件1:重庆市土木建筑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表

附件2:重庆市土木建筑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表-填写说明

附件3:重庆市土木建筑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

附件4:重庆市土木建筑学会科学技术奖实施细则

科研处

2025年9月29日

上一条:关于申报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加强2025年度中秋、国庆节期间全校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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