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社科基金同行评议专家库增补专家和更新信息的通知
时间:2025年12月02日 15:24 作者: 科研处 查看:
校内各单位:
国家社科基金同行评议专家库是做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评审、成果鉴定等工作的基础。近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启动新一轮的增补专家、更新信息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补专家
(一)入库条件
1.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2.热爱哲学社会科学事业,诚实守信,作风严谨,公道正派,认真负责,恪守学术道德,愿意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评审、成果鉴定等工作。
3.熟悉本学科领域的动态与前沿,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丰富的科研成果。
4.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承担过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70周岁以下,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常用办公软件。
(二)入库操作
专家本人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s://xm.npopss-cn.gov.cn)。点击“成果鉴定系统”的专家注册(在页面左下角),查看并同意用户协议后可填写相关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
二、专家信息更新
已在专家库的专家,应定期登录平台维护个人信息(至少半年维护一次)。
(一)更新内容
已在库专家应重点更新以下信息:单位和职称职务变动情况、主要研究领域、承担的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获人才资助情况、最新代表性成果及成果获奖情况等。
信息维护的及时性和完整性,将作为遴选评审专家的重要条件。
(二)更新操作
专家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后,点击右上角“用户信息维护”,进入填写页面,完善需要更新的信息,完成后点击“保存”即可。
请所有专家务必按照栏目要求准确、规范、完整填写。
三、工作要求
请各二级单位对本单位新注册专家和已在库专家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对因政治素质、学术水平、学风问题、身体状况等原因不宜继续承担评审、鉴定工作的专家,经核实后,请及时向科研处反馈。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和各级社科管理部门共同负有对专家信息严格保密和充分尊重专家权益的职责,严禁利用专家库从事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无关的工作。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通知到符合相关条件的专家积极申报,并通知已入库专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确保于2026年3月1日前完成此次专家库集中增补更新工作。
联系电话:62769030
电子邮箱:ctbukyc@126.com
科研处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