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特别是基础研究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强化基础研究战略性、前瞻性、体系化布局,统筹支持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人才培养,持续提升科学基金资助效能,提升我市原始创新能力,根据《重庆市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年度工作安排,市科技局已启动2026年度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坚持“四个面向”的战略导向,围绕我市“416”科技创新布局,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坚持目标导向和自由探索,聚焦科技前沿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前瞻性、交叉性科学问题,支持科研人员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
二、项目类型
此次申报包括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博士“直通车”项目、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市杰青项目)。市自然科学基金其他类型项目申报事宜另行通知。
三、申报要求
(一)单位和个人信息注册。项目依托单位、项目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应当事先在“渝快办”中完成注册,且达到社会信用等级和科研信用等级的相关要求。
(二)项目依托单位要求。依托单位应当是重庆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
(三)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限项要求。
1.项目负责人申请主持和已主持在研的市科技计划项目总数不超过1项;项目参与人参与申请和已参与在研的市科技计划项目不超过2项。
2.申请博士“直通车”项目、市杰青项目时,项目负责人不受已主持在研市科技计划项目总数不超过1项的限制,且只能选择申报其中1项,获得立项资助后,计入本人主持在研项目总数。
3.国家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获得者(原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等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以及市杰青项目、市创新研究群体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市杰青项目。
4.新重庆青年创新人才项目实施期间,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市杰青项目。
(四)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项目研究内容、考核指标等应具备下列条件:
1.项目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2026年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项目名称应符合基础研究定位要求。
2.项目研究应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力,填报科学、合理的研究目标;若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学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并将相关材料作为附件上传。
3.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书研究内容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择一类研究属性。其中,“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是指选题源于科研人员好奇心或创新性学术灵感,且不以满足现阶段应用需求为目的的原创性、前沿性基础研究;“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是指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国家需求为牵引的基础研究。
4.不支持将研究内容相同或基本相同的项目,以同一申请人或者不同申请人的名义向不同机构进行多处申报。
5.项目获批立项签订任务书时,不得降低考核指标。
(五)科研诚信承诺。项目申请人和依托单位须出具“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3),以项目申报系统下载版本为准,签字盖章后扫描作为附件上传,承诺事项纳入科研信用管理。
(六)合作协议。项目一般由1个单位牵头承担,确有必要进行合作研究的,合作研究单位不超过2个。研发团队中有依托单位以外的参与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应签订“科研合作协议”(附件4),以系统下载版本为准,签字签章后扫描作为附件上传。
(七)保密要求。本次项目申报不受理涉密项目,各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申报人也不得在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上传涉密资料。
(八)注意事项。
1.项目申报未按通知要求填写的,将作为项目形式审查“不合格”处理,不纳入立项评审。
2.申请人及参与者在填写论文等前期研究成果时,应当根据论文等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研究成果的所有作者(发明人或完成人等)署名,不得篡改作者(发明人或完成人等)顺序;对于代表性论文,还应当如实注明本人署名及贡献情况,不得虚假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不得改变作者排序含义,不得夸大个人贡献。
3.为减轻科研人员申请负担、提升申请质量,项目申请书结构框架已调整,申请人务必在信息系统中下载并填写最新版申请书。在“学科代码”基础上新增了“申报代码”,申请人应当根据所申请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领域准确选择学科代码和申报代码,选择代码时,必须选择到最后一级。
4.申请人在撰写申请书时,如果借助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跟踪研究动态、收集整理参考文献,必须由人工核实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信息和参考文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申请人应当对使用的生成内容负责,应当全面如实声明使用情况,按照《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负责任研究行为规范指引(2023)》等国家有关规定对相关内容进行标识,标识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文本的起始和末尾适当位置添加相应的文字提示等。不得使用由生成式人工智能直接生成的申请书,不得使用未经核实的生成内容。
5.正式提交前,请务必预览申报书,确保无误后提交。
四、申报方式
2026年度申报项目通过“渝快办—特色专栏—科创服务—智汇攻关”链接(https://zwykb.cq.gov.cn/?record=istrue),个人用户使用“渝快办”账号登录,选择“我的项目”进入项目管理系统填报。
(一)申报书填写。项目申请人在项目管理系统先选择计划类别“自然科学基金”,再选择项目类型,点击确定后进行项目申报内容填写(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6)。
(二)申报书提交。项目申请人在线完成填报,相关附件材料须签字签章(有合作单位的需合作单位盖章)后以PDF格式上传,检查确认后在线提交至依托单位(申报书模板详见附件2)。
(三)单位审核。项目依托单位对项目申报条件及申报书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提交至市科技局。如果依托单位设置有部门审核环节,按照“项目负责人提交——部门审核——依托单位审核——依托单位提交”的流程操作(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7)。
(四)提交确认。项目申报书实行网上在线提交,相关附件材料签字签章后以PDF格式上传,并按“项目负责人提交——依托单位部门审核——依托单位审核——依托单位提交”的流程操作。请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按照网上申报系统提示如实填报和审核申报书及相关附件,并务必在提交前检查确认相关填报信息完整、准确。
五、申报时限
网上系统申报时间:2026年2月24日(星期二)14:00—3月31日(星期二)18:00(注:最后的截止时间为依托单位的审核提交时间)。
六、有关说明
(一)本年度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行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项目负责人须提交《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承诺书》(附件5)。
(二)面上项目采取联合资助和联合实施的方式。博士“直通车”项目、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采取联合资助的方式。学校向市科技局提交《联合资助(联合实施)意向书》,市科技局将根据后期项目评审情况,结合单位意愿,确定拟联合资助或联合实施的项目。
(三)博士“直通车”项目需在系统上传项目申请人的博士学位证书,以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等材料。
(四)新型研发机构科研人员作为项目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1.与在渝单位具有正式聘用关系,属于全职在渝工作人员或单位柔性引进人员,须提交聘用合同或引进协议等相关佐证材料。
2.每年在渝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不少于6个月,市杰青项目申请人每年在渝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不少于9个月(若聘用合同中未明确工作时间,需单位出具证明)。
3.须为经新型研发机构所在区县科技主管部门盖章认定的“固定研究人员名单”内人员,并将盖章版本的人员名单作为附件在项目申报系统中上传。
(五)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单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1.项目负责人属市外单位正式派出人员的,须提交市外单位正式派出函等相关文件佐证材料(由派出单位盖章)。
2.每年在渝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不少于6个月,市杰青项目申请人每年在渝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不少于9个月(若派出文件中未明确工作时间,需派出单位出具证明)。
(六)项目立项后,面上项目、博士“直通车”项目任务书由系统自动生成、无需填写;市杰青项目负责人须在线提交电子版任务书。项目产生的科研成果(论文、专著及专利等)应当标注“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英文:Sponsored by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 of Chongqing,China)及立项项目编号。
(七)实行“无纸化”项目申报,项目申请时,只需在线确认提交电子申请书及相关申报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在线提交电子版任务书。所有涉及项目签字和盖章的材料均以电子扫描件形式作为附件材料上传系统。
(八)科研诚信管理,项目申报所涉及的签字和盖章必须真实完整,否则视为无效申报,不进入立项评审环节。弄虚作假、多头或重复申报等科研诚信问题均纳入科研诚信管理。
七、学校申报安排
(一)各二级单位根据通知和指南要求,积极组织本单位教师申报,并做好项目论证工作,提高申报质量。
(二)申请人填写申请书正文时,以系统中的模板为准;填写完成后将系统生成的科研诚信承诺书、项目合作协议书(须经学校审核;参研其他单位的,须在协议中明确有不少于10%资助经费划拨到学校)、经费使用“包干制”承诺书、科技伦理审查申请等材料提交所在二级单位科研秘书汇总。
各二级单位可于2026年3月24日(星期一)下午17:00前统一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厚德楼7007办公室,科研处统一加盖学校公章,并返回。有合作单位参与我校申报或我校作为合作单位参加其他单位申报的,各申请人或参与项目的负责人需按照学校要求和流程自行办理用印盖章。
(三)项目申请人于3月26日(星期四)下午17:00前将项目提交所在单位审核,各二级单位于3月29日前将本单位项目提交科研处审核,科研处于3月31日完成项目网上提交。
(四)项目申请人及项目组成员没有个人账号的,请按照通知相关要求进行注册个人账号,注册后登陆填写相关个人信息,提交二级单位审核。项目申请人有账号但密码遗失的,可联系二级单位查询账号,自行找回密码。
(五)项目申请时,项目申请人、项目组成员务必先修改完善个人信息,提交二级单位审核后,再进行系统申报。
(六)如果其他情况,另行通知。
八、咨询电话
(一)市科技局
1.申报咨询
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023-67512626
市科技局基础研究处:023-67515875
2.系统技术咨询
“渝快办”账号注册咨询:023-87912832
系统技术支持:023-67035473
3.监督与投诉
市科技局监督评估与科研诚信处:023-67265505
市科技局机关纪委:023-67600056
(二)科研处
申报咨询:023-62769787
附件:1.2026年度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2.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模板(压缩包)
3.科研诚信承诺书
4.科研合作协议
5.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承诺书
6.重庆市科研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流程图解(个人)
7.重庆市科研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流程图解(单位)
8.申报承诺书
科研处
2026年2月24日
附件:
附件1:2026年度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pdf
附件2-1:2026年度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申报书模板.pdf
附件2-2:2026年度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直通车“项目申报书模板.pdf
附件2-3:2026年度重庆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模板.pdf
附件3:科研诚信承诺书(以系统生成为准).docx
附件4:科研合作协议.doc
附件5: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承诺书.docx
附件6:重庆市科研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流程图解(个人).pdf
附件7:重庆市科研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流程图解(单位).pdf
附件8:申报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