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科技专项科研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年06月16日 17:19 作者: 赵凌志 查看:
校内各有关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科技活动绩效评价工作,根据《重庆市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渝科局发〔2023〕35号)、《重庆市科技专项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渝科局发〔2024〕72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市科技局决定开展2026年度科技专项/科研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6年6月15日—8月31日。
二、评价对象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重大(重点)项目、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乡村振兴帮扶项目,以及2025年绩效评价等级为C的项目。
三、评价方式
本次绩效评价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评价内容涵盖任务指标达成、阶段进度管控、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情况、项目效益影响、成果转化应用六大维度。针对不同项目类型将设置差异化的评价指标体系,采用跟踪评价、综合评价与抽查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现场绩效评价。
四、工作程序
(一)绩效自评(6月15日—26日)
1.项目承担单位绩效自评。请项目承担单位根据所承担的项目类型,从附件1.1—1.5中选取对应的模板填写《重庆市科技计划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按自评报告内容顺序提供支撑材料,汇总整理为一份PDF文档;签署《绩效评价诚信承诺书》(附件2)。
2.资料提交。请登录渝快办“智汇攻关诚信绩效系统”,通过绩效评价模块提交上述三份材料的盖章扫描件(PDF格式),截止时间为6月26日18:00(注:此时间为单位提交时间)。
3.请根据自评报告架构提前准备现场评价阶段的汇报PPT,汇报时间控制在10—15分钟,具体现场评价时间另行通知。
(二)绩效评价培训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拟于近期召开2026年度绩效评价培训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各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代表按要求参加。
(三)第三方机构评价(7月3日—8月15日)
被委托的第三方机构通过系统查阅、线上会评、问卷调查、现场评价等多种方式,遵循“一听二看三问四查五答六补七评”的七步工作法,对科研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四)子报告反馈(8月31日前)
第三方机构根据评价情况,形成各项目的《绩效评价子报告》,并及时向项目承担单位反馈。项目承担单位在收到子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填报回执,逾期未反馈的,视为无异议;若有异议,需填报异议回执并补充支撑材料。第三方机构收到异议回执后,应及时对子报告进行复议。
(五)其他情况说明
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实行结题验收、绩效评价、延续资助“三评合一”。其中,绩效自评按照本通知明确的时间执行,延续资助申报等事宜另行通知。
五、结果运用
绩效评价结果经重庆市科学技术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与项目结题验收、监督检查等实行信息共享和结果互认。
六、工作要求
(一)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系统全面地总结项目实施情况,客观真实地提供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积极配合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二)若有绩效评价未明确事项,请扫描在线文档二维码进行咨询(附件4),工作人员将及时予以回复。
(三)请各项目负责人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填写自评报告,准备附件材料,并于2026年6月25日(星期四)17:00前完成系统材料提交,二级单位审核提交学校。
(四)联系咨询
市科技局:王老师 023—67590780,电子邮箱:jdc@kjj.cq.gov.cn
科研处项目管理科:023—62769787,电子邮箱:ctbukyckjk@126.com
附件:
1.自评报告模板
1—1 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重大(重点)项目
1—2 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1—3 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
1—4 乡村振兴(对口帮扶)项目
1—5 复评项目
2.诚信承诺书模板
4.绩效评价在线咨询
科研处
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