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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立项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二级部门:

     根据《国家社科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要求,即日起启动2015年度立项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项目负责人自查——项目所在单位全面检查——市科联集中检查。

     二、检查内容:项目研究进展情况,阶段性成果、经费使用等情况,项目研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的计划等。

     三、时间安排:项目负责人自查和单位检查,在10月中旬完成,10月下旬起,市社科联按划片就近原则,集中对2015年度立项在研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四、资料准备:

     1.填写《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中期检查表》(2014-1修订)(1份)和5分钟内PPT演示汇报材料;

     2.如需延期,应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2-3份)。

 

     各课题组接通知后,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中期检查。凡申请重要事项变更的项目,社科联将严格审批程序,无充足理由和阶段性成果的项目将严格控制延期,没参与课题研究的人员不得增加为课题组成员。其他不明之处,可咨询我处。

 

联系电话:62769030

邮箱:ctbukyc@126.com

 

 

                                       社科处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