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重庆工商大学第七届优秀科研成果奖的通知
时间:2023年07月13日 16:34 作者: 查看:
校内各单位:
为表彰奖励在科研工作中做出贡献的教师,发挥先进模范的引领示范作用,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激励广大教师潜心科研、探索创新,多出高质量成果,促进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重庆工商大学科学研究奖实施办法》,学校决定启动重庆工商大学第七届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部门积极组织申报。
一、奖项类别
(一)奖项类别
重庆工商大学第七届优秀科研成果奖,设社会科学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等四个奖励类别。
(二)等级设置
社会科学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分为一、二、三等奖3个等级。
(三)授奖数量
社会科学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授奖总数不超过50项。授奖项目和等级可以空缺。
二、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评选表彰程序
评选采取“个人申报、部门推荐、申报审核、专家评审、拟授奖名单公示、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学校审批、公开表彰”程序评选表彰。
(二)申报要求
评选范围、申报条件、申报程序、材料报送、时间及相关要求等,详见《重庆工商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社会科学奖)申报说明》和《重庆工商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申报说明》等附件。
社科处、科技处只受理二级单位推荐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三)评选原则
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坚持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标准,组织评选。
四、有关说明
(一)同一完成人最多参与两项成果奖的申报,其中排名第一的限1项。
(二)同一项成果(著作、论文、报告、专利等)、同一项依托课题不能在两项或以上的奖项申报中填报使用;此前已应用于校级、省部级及以上社科奖、科技奖申报并获授奖励的成果,不能再次用于本次优秀成果奖申报。
(三)已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的成果,不能申报本次优秀成果奖。
(四)获得一、二等奖的优秀科研成果,原则上应申报下一届省部级科研成果奖。
(五)有关纪律
申报科学研究奖,应当恪守学术道德,遵守申报规则和程序。申报主体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在在申报奖项过程中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或其申报成果存在违背学术诚信管理要求的,学校取消该申报者评奖资格,并交由学术道德委员会查证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申报成果须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签署政治方向、意识形态、师德师风等审核意见,并经所在单位签署学术诚信审核意见和推荐意见后方可报送社科处、科技处。请各二级单位坚持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相统一,把好政治方向关、意识形态关、师德师风关、学术诚信关、学术质量关,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成果的审核、遴选、推荐工作。
五、联系方式
申报联系人:范老师
咨询电话:62769374
附件:
1.重庆工商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社会科学奖)申报要求
2.重庆工商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申报要求
3.重庆工商大学第七届优秀科研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科研处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