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实施第二期普通高中发展促进计划的通知》(渝教基发〔2019〕28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创新教育的通知》(渝教基发〔2020〕58号),实施普通高中雏鹰计划培养项目,提升中小学创新人才培养水平,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综合能力,特制定本培养方案。
一、培养模式
根据市教委统筹安排,高校实验基地和高中项目学校双向选择专题研究课题,联合选拔具有创新潜质、热爱科学、学有余力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展过渡性培训,组织学员利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研究性学习)时间和节假日进入高校实验基地,采用“两校学习、双师指导”的形式,进行专题课题研究,形成专题作业。
二、培养周期
第十二期雏鹰计划学员培训周期为两年(2023年10月至2025年6月),其中项目对接、学员选拔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三个月。
三、重点工作
(一)组织申报专题研究备选课题
相关教师申报专题研究备选课题,填写《重庆市雏鹰计划学员专题研究备选课题申报表》(附件1)和《重庆市雏鹰计划研究项目计划申报书》(附件6),于10月27日前将电子文档科研处科技科。
申报者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每人每年限申报1项专题研究备选课题,原则上相同项目不得在不同年度进行重复申报。
项目选题应符合高中生认知特点、学业实际和能力水平,注重科普性,具有可行性和创新性,可聚焦数学与信息科学、物理与地球科学、化学与生命科学、人文与社会科学等重点领域。
(二)评审确定选题名录
市教科院(创新学院)对项目选题进行网络或通信评审,将评审合格的研究项目选题形成《重庆市雏鹰计划学员专题研究备选课题名录》并集中发布。
(三)高校与高中对接确定专题研究课题
1.高中项目学校申请。高中项目学校根据《重庆市雏鹰计划学员专题研究备选课题名录》,结合本校办学优势和教师专业特长,按照《重庆市雏鹰计划第十二期学员及专题研究备选课题名额分配表》(附件2)进行选题,并填写《重庆市雏鹰计划学员专题研究课题志愿表》(附件3),于11月10日前报市教科院(创新学院)。
高中项目学校填报的专题研究课题志愿,原则上集中在一所对接高校,且应选择前几期对接高校的专题研究备选课题。
2.高校自主选择。高校根据高中项目学校志愿填报情况,自主确定专题研究课题对接的项目学校,于11月17日前报市教科院(创新学院)。
3.确定研究课题。市教科院(创新学院)根据高校自主选择的对接项目学校情况,公布《重庆市雏鹰计划学员专题研究课题对接表》。
(四)高校与高中联合选拔雏鹰学员
1.选题辅导。高校负责组织项目申报者(团队)到对接高中项目学校举办科普讲座,同时介绍实验基地、专题研究课题和导师团队情况,帮助学员根据兴趣爱好进行专业选择。
2.学生自荐。高中项目学校负责对科学具有浓厚兴趣、学有余力的高一年级学生,均可根据个人兴趣爱好和确定的专题研究课题,自愿填写《重庆市青少年创新人才培养雏鹰计划学员申请表》(附件4),申请参与雏鹰计划。
3.学员初选。高校和高中项目学校遵循兴趣主导、自愿申请的原则,采取审核学生自荐材料、面试等方式,综合衡量学生学业成绩、社会实践和创新活动、心理素质、自主管理、个性特长等指标,共同初选出具有创新潜质、热爱科学、学有余力的学生参与雏鹰计划。将《重庆市青少年创新人才培养雏鹰计划学员申请表》《重庆市青少年创新人才培养雏鹰计划学员推选统计表》(附件5)盖章汇总后,于11月24日前报市教科院(创新学院)。
4.审核公布。市教科院(创新学院)组织有关专家,对初选学生进行审核,并于12月10日前公布入选学员名单。
(五)填写申报书并签订合同
市教科院(创新学院)将对接成功、完成学员选拔的申报项目反馈至市教委科技处,由市教委科技处负责组织高校项目申报者完善并提交纸质版《重庆市雏鹰计划研究项目计划申报书》(附件6),下达立项通知,签订项目合同书。
(六)实施培养工作
1.相关高校要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开展学员培养工作。协同高中项目学校共同设计学员个性化培养方案,组织指导教师对学员开展通识培训、过渡培训等,指导学员开展专题课题研究,并为学员提供良好的教学和实验条件,加强学员培养过程管理和评价记录。对承担雏鹰计划学员指导任务的教师开展专项培训,引导教师了解中学教学实际,探索更加符合中学生认知水平、兴趣培养、潜能发挥、个性发展需要的教育方式方法。定期向高中项目学校学生开放实验室,经常对基地学校、项目学校及周边中小学校学生开展科普宣传和培训,提高青少年创新人才培养覆盖面。
2.高中项目学校要结合课程改革开展学员培养工作。联合对接高校实验基地制定学员个性化培养方案,做好学员科学基础知识和科技基本技能的培训工作,积极配合对接高校指导教师跟进实施通识培训、专题课题研究指导工作。有雏鹰计划学员的学校,均需将每周一个下午所有课程设置为选修课程或综合实践课程时间,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安排两个下午时间,组织学员集中接受培养培训或到大学实验室开展专题课题研究,为学员提供宽松的学习环境和充足的学习时间,不得额外增加学员的课业负担。高中项目学校指导教师要与学员一起全程进入高校实验基地参加专题课题研究,提高研究能力和研究性学习指导能力。建立雏鹰计划学员电子档案,全程记录学员学习及开展专题课题研究的过程、阶段性成果以及指导教师评价等资料。
3. 市教科院(创新学院)要为学员培养创造良好条件。加强雏鹰计划学员培养工作的制度设计和过程管理,认真研究青少年创新人才培养途径、育人模式转变等重点问题,引领雏鹰计划沿着科学、可持续的方向发展。对高校、高中项目学校指导教师开展专业培训和指导。加强与市内外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学实验示范中心和科研院所、科技教育场所、高科技企业等的联系,为学员实验实践提供条件。邀请市内外高校、科研院所、高科技企业专家及退休专家组成雏鹰计划学员志愿教师团队,为学员提供优秀辅导教师团队。组织学员在市内外开展科技夏令营、科技论坛等活动,到科普教育公共场所担任志愿者。组织辅导教师和学员开展科技创新教育进社区、进学校活动。
(七)展示交流成果
相关高校和高中项目学校通过举办学员论坛、研究成果推介活动、组织参加科技创新大赛、出版学员论文集等形式,展示、交流学员的专题课题作业等成果。将学生有价值的科技创新成果和建设性意见推荐给有关部门或单位,促进成果转化,激发学生的研究创新热情。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教委全面负责雏鹰计划工作。相关区县教委、高校和高中项目学校要建立健全雏鹰计划领导班子和工作机构,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安排专项经费用于雏鹰计划项目实施、设施设备和图书资料购置、学员交通补助、教师工作补贴等,确保“有专人负责学员培养工作,有专项经费支持计划实施,有专门场所让学员学习和实践”。
(二)健全激励机制
雏鹰计划学员参与进行专题课题研究的过程和成果,按研究性学习等相关学科课程标准进行考核,计相应学分,纳入综合素质评价,载入学生学籍档案,以适当方式将学员成果向市内外高校推荐。对承担雏鹰计划学员指导工作的教师,计算教学和科研工作量,纳入工作业绩考核范围,在评优评先、晋职晋级等方面予以适当倾斜。加强对雏鹰计划实施情况的督导评估和工作考核,对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敷衍、进展缓慢、借创新人才培养之名违纪违规的实验基地、高中项目学校取消相应资格,对缺乏兴趣、动力不足、不积极参与培养活动的学员实行淘汰退出。
(三)加强示范带动
各区县教委、市教科院(创新学院)、有关高校、高中项目学校要充分发挥雏鹰计划的示范带动作用,及时将雏鹰计划的目标、措施、进展等信息向社会公布,营造全社会关心、理解、支持雏鹰计划的良好氛围。要广泛开展科普讲座、学员论坛等活动,吸引更多的学校、单位和专家学者参与青少年创新人才培养工作中来,逐步搭建起形成体系开放、机制灵活、渠道互通、选择多样的青少年创新人才培养网络,全面提高中小学生的科学素养。
联系人: 谢老师、 赵老师 62769787 ctbukyckjk@126.com或者企业微信
附件:重庆市雏鹰计划学员专题研究备选课题申报表
重庆市雏鹰计划研究项目计划申报书
科研处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