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重庆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持续推进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年01月16日 18:01 作者: 查看: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推出一批彰显政治站位、体现理论深度、富有重庆辨识度且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标志性研究成果,鼓励全市专家学者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杂志(以下简称“三报一刊”)及有关主要媒体重点理论阵地发表研究阐释党的创新理论成果,现将重庆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持续推进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工作的通知》转发如下:
一、研究阐释主题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各分领域思想的精神实质、核心要义、科学体系、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以及习近平文化思想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等方面。
(二)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发展新质生产力、构建新发展格局和推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等方面。
(三)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重庆篇章等事关重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等方面。
二、重要报刊范围
(一)“三报一刊” :《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
(二)全国有关报刊:《党建》《红旗文稿》《学习时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时事报告》《中国社会科学报》。
(三)市级媒体:《重庆日报》“思想周刊”。
三、有关激励政策
(一)在“三报一刊”发表的理论文章,追加立项为市社科规划(中特理论项目)重大项目,给予研究经费资助。其中,发表于《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理论版 3000 字以上的和《求是》的理论文章,给予重点资助。
(二)在《党建》《红旗文稿》《学习时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时事报告》《中国社会科学报》发表的理论文章,追加立项为市社科规划(中特理论项目)一般项目,给予研究经费资助。
(三)在《重庆日报》“思想周刊”发表的理论文章2给予每篇 2000 元的研究经费资助。
四、具体工作要求
(一)原则上第一署名单位为“重庆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或“重庆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XX 分中心” 。同时,支持以“重庆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为署名(在文末或以其他方式证明系执笔人)发表的理论文章。
(二)发表时间截止到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理论文章字数原则上不低于1200字。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老师(023-67514419)、杨老师(023-67992761)。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科研处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