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科研经费报销审批权限事宜的通知
时间:2018年08月24日 10:16 作者: 查看:
关于调整科研经费报销审批权限事宜的通知
(2017年9月19日审议通过)
为了规范科研经费签字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经重庆工商大学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第一次校长办公会讨论决议,对科研经费报销审批权限等事宜做以下决定:
科研经费报销签字审批程序表
经费支出额度 |
签字审批程序 |
10000元以下 |
经办人、课题项目负责人,财务审核报销 |
10000—30000(不含30000)元 |
经办人、课题项目负责人、课题依托单位负责人签字,财务审核报销 |
30000—50000(不含50000)元 |
经办人、课题项目负责人、课题依托单位负责人、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财务处负责人签字,财务审核报销 |
50000-100000(不含100000)元 |
经办人、课题项目负责人、课题依托单位负责人、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财务处负责人、分管科研副校长、分管财务副校长签字,财务审核报销 |
100000以上 |
经办人、课题项目负责人、课题依托单位负责人、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财务处负责人、分管科研副校长、分管财务副校长、校长签字,财务审核报销 |
本通知从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关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地方,按照本通知执行。
财务处、科研处
2017年9月19日